南华大学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南华大学2015 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研究生收费标准。
按湖南省物价局及南华大学研究生收费文件执行。
2、新生奖励标准。
1)第一志愿硕士生奖励标准
工学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8000 元/生;
2)调剂硕士生奖励标准
工学(含工程硕士)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5000 元/生。
3、研究生奖助体系
除新生奖外,凡2015 年所录取新生其它奖助政策均按南华大学《南华大学
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南华政发〔2014〕45 号)执行。其资助类
别如下。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
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20000 元/生·年。
2)、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勤奋学习、表现突出、潜心研究、勇于创新、
积极进取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设置
比例
等级 金额(元/生?年)
入学当年 从二年级起
一等 8000 10% 20%
二等 6000 30% 30%
三等 4000 60% 40%
3)、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等研究生培养机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
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 元/生·年。
4)、“三助”岗位津贴。由学校设立,政治思想优良、责任心强、学有余力的
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可申请“三助”岗位,并通过工作获得岗位津贴。
1)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博士生助教岗位津贴为25 元/每教学时,硕士
生助教岗位津贴为20 元/每教学时。
2)研究生“助研”津贴:导师负责支付助研津贴,全职岗位助研津贴不低于
300 元/生?月,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3)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300 元/生·月。
4)临床医学研究生临床实践视为“助教、助研、助管”综合性“三助”岗位
(简称为“助医”),其在医院期间的“助医”平均岗位津贴标准不低于1000 元/
生?月,由研究生所在医院提供,并根据研究生实际表现确定每月发放标准。
5)、困难补助金。主要用于救助遭遇特殊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缓解研究生遇
到的临时性和突发性困难。临时性困难补助的补助标准为500—1000 元,特别困
难补助的一般标准为1000—1500 元。
6)、其它待遇。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实难以支付学费的研究生,可以通过
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此
外,学校设立新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以凭当地主管部门开
具的困难证明,在没有完成交费之前,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其后再通过申请国
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等途径完成相关事宜。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