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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申请指南.doc

发布:2017-01-31约小于1千字共1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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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 “十一五”计划第一批课题申报指南 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国务院决定组织实施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重大新药创制通过专项的实施,药物大品种建立10个综合性创新药物研究开发技术平台,依托技术实力强的,兼顾化学药、中药、生物技术药研究开发需求地区布局,在创新药物技术密集地区或领域,整合优势资源,强强联合,构建现代化、国际化的综合性创新药物研究技术大平台并根据药物研发的需要择优完善一批专业性单元技术平台单元技术平台和企业新药技术创新平台,形成国家药物创新体系。建立创新药物研究开发技术平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每个课题的联合申原则上不超过10个法人单位参加。联合申各方须签订共同申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经费。课题申报人应是中国大陆境内的自然人且必须有承担单位作为依托课题申人最多参两项本专项课题的申报主持申报一项课题申人在申时,不得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对于故意在申中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其提交的任何课题申左侧装订成册受理申的截止日期:2008年月日17:00。只接收在申截止日期前由申人或委托代理人面交或邮寄的申。邮寄时间以到达北京的邮戳为准。对申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对超过受理截止时间未收到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不予受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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