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680.10-2007 船用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第10部分:甚高频(VHF)无线电装置.docx
ICS47.020.70
R34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T680.1~680.15—2007
船用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
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Technicalrequirementfortheinstallation,operation,maintenance
andrepairofmarinenavigationequipment
2007-04-03发布
2007-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发布
JT/T680.1~680.15—2007
总目次
第1部分:总则(JT/T680.1—2007) 1
第2部分:导航雷达(JT/T680.2—2007) 13
第3部分:回声测深仪(JT/T680.3—2007) 33
第4部分:陀螺罗经(JT/T680.4—2007) 45
第5部分:电磁计程仪(JT/T680.5—2007) 57
第6部分:自动操舵仪(JT/T680.6—2007) 67
第7部分:多普勒计程仪(JT/T680.7—2007) 79
第8部分:声相关计程仪(JT/T680.8—2007) 89
第9部分:磁罗经(JT/T680.9—2007) 101
第10部分:甚高频(VHF)无线电装置(JT/T680.10—2007) 113
第11部分:蓄电池和充电设备(JT/T680.11—2007) 123
第12部分:船舶电台天线和接地(JT/T680.12—2007) 133
第13部分:406MHz卫星应急无线电示位标(JT/T680.13—2007) 143
第14部分:9GH搜救雷达应答器(JT/T680.14—2007) 153
第15部分:救生艇(筏)双向甚高频便携式无线电话(JT/T680.15—2007) 163
ICS47.020.70
R34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
JT/T680.10—2007
代替JT/T8100.24—1992
船用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
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第10部分:甚高频(VHF)无线电装置
Technicalrequirementfortheinstallation,operation,maintenance
andrepairofmarinenavigationequipment
Part10:VHFradioset
2007-04-03发布
2007-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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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680.10—2007
目次
前言 117
1范围 119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19
3一般要求 119
4安装 119
5使用 119
6维护 120
7修理 120
117
JT/T680.10—2007
前言
JT/T680《船用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分为15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导航雷达
——第3部分:回声测深仪
——第4部分:陀螺罗经
——第5部分:电磁计程仪
第6部分:自动操舵仪
——第7部分:多普勒计程仪
第8部分:声相关计程仪
第9部分:磁罗经
第10部分:甚高频(VHF)无线电装置
——第11部分:蓄电池和充电设备
——第12部分:船舶电台天线和接地
第13部分:406MHz卫星应急无线电示位标
第14部分:9CHz搜救雷达应答器
第15部分:救生艇(筏)双向甚高频便携式无线电话
本部分为JT/T680的第10部分,代替JT/T8100.24—1992《船用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
修理技术要求甚高频无线电话》。本部分与JT/T8100.24—1992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将“话机”统一更改为“甚高频无线电装置”;
鉴于现有甚高频无线电装置设备的控制部分多为按键及液晶显示,对部分操作控制的描述进
行了修改(见5.1,5.3);
在第4章至第7章中增加了有关VHFDSC部分的技术内容
鉴于目前有些船舶已经采取了驾通合一的人员配置方式,删除了“电台”的表述。
本部分由交通部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交通通信中心。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JT4530.24—1985,JT/T8100.24—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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