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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方式及要求.docx

发布:2021-10-05约1.3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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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方式及要求 附件 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方式及要求 一、根本要求 秘书〔二级〕和涉外秘书〔二级〕的报考者,需进展综合评审。其综合评审即为业绩评估。 二、业绩评估 〔一〕评估范围 、业绩评估范围以国家职业标准为根据,包括商务沟通、办公室管理、应用文书写作、会议、活动和差旅、档案和信息管理等五个职业功能模块。 、试点期间,考生可从上述五项中选取其中的四项参与考核。 〔二〕评估技术 、业绩评估实行个人业绩实证的标准化评估技术,考生供应包括个人在实际工作中的业绩资料和第三方相关证明,评审专家组〔组成同综合评审施行方法中综合评审委员会组成〕通过对考生的业绩实证的评估,验证其完成职业活动的综合力量程度。 、考生供应的个人业绩资料及其相应的第三方证明均采纳由统一格式的标准化业绩搜集技术,全面搜集考生个人在实际工作中独立完成的文件、报告、设计方案、工作方案、讨论成果以及制作好的音像或电子文档等资料。 、评审专家组采纳构造化力量要素评估技术,对业绩实证中反映出的职业活动要素进展标准化评分,并结合第三方证明的内容,对考生职业活动中的力量程度进展全面测量。 〔三〕业绩实证的供应 、考生根据标准化个人业绩资料要求,照实供应个人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独立完成的各项职业活动的过程和结果。提交资料中包括音像或电子资料时,应附以文字说明其出处的背景状况。 、通过考生供应的第三方证明,应根据统一的要求,对考生提交的业绩成果的形成过程、施行效果以及考生的行为力量等内容进展客观评述,并签署第三方证明人的姓名及联络电话。 、上述个人业绩资料和第三方证明均采纳标准化的《业绩评估手册》形式,在参与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时提交。 〔四〕业绩评估方法 、由至少三名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业绩实证进展评估。 、个人业绩资料的主要评估内容: 〔〕根据统一的活动要素标准,检查是否满足规定的范围。 〔〕对比考生自述的背景状况,检查相应的内容与实际状况是否相匹配。 〔〕对比完成该项工作内容的力量要求标准,评审其力量程度。 、第三方证明的主要评估内容: 〔〕通过证明中有关考生完成某项详细工作的行为表现及实际效果的评述,对比完成该项工作内容的力量要求标准,补充评估考生在工作成果中难以表现的行为活动力量。 〔〕依据证明中有关考生完成详细活动的过程描绘,以及考生自述成果的背景状况,验证其提交成果的真实性。 、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将评审结果登入《业绩实证评审表》〔表〕,评审委员会秘书汇总评分表。 〔五〕评估内容和分值比重 、对《业绩评估手册》中的四个模块内容进展评估,每个模块包括个人业绩资料和第三方证明二个局部。 、个人业绩资料的评估要包括背景描绘、范围要求、力量要求三项;第三方证明要包括证明人背景状况、内容二项。 、每个模块评估满分分,四个模块满分分。业绩评估成果即为综合评审成果。 、每个模块中的分值比重表如下: 、评审时,发觉考生提交的业绩实证经核实确有虚假成分,那么评审小组有权不予评审。 三、成果统计与上报 根据《营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方式及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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