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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防护体系 二、现行的防护体系 人身安全防护体系经多年的丰富与完善,可以说基本架构已经构建。尤其是“11.22”人身伤亡事故之后,路局构建了以“三方控”为核心内容的防护体系,对确保人身安全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这个体系中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漏洞需要加以弥补。 人身安全防护体系 2012年原铁道部下发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2014年年末,总公司下发了新版《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人身安全防护体系 在新版《安规》下发之后,路局对原有的防护办法进行了细化修订,于2014年12月份下发了《沈阳铁路局工务系统高速铁路作业安全防护办法》(沈铁工〔2014〕397号)和《沈阳铁路局工务系统普速铁路作业安全防护办法》(沈铁工〔2014〕398号)。形成了“总公司—铁路局—段”三级防护规章体系。 人身安全防护体系 规章 体系 高速安规 普速安规 普速防护办法 总公司 高速防护办法 铁路局 段 段实施细则 段实施细则 人身安全防护体系 三、高铁作业面临的人身安全风险 1.故障处理及应急除雪等临时作业人身安全风险。 一是应急处置没有垂停条件,一行线路封锁,一行线路行车,作业人员有确认行别盲目上线;二是在应急处置过程横越未封锁的线路不确认有无列车;三是应急处置时不设置专职防护员或防护员兼做其它工作。 2.冬季夜间汽车运用风险。 一是冬季降雪后,冰雪路面汽车运用风险大,特别是沈丹线各工区,山区道路不良;二是夜间行车,司机不提前保休,在驾驶过程中盹睡。 人身安全防护体系 3.冬季作业人身安全风险。 一是冬季作业人员着装多,动作迟缓,上下道容易发生滑倒、摔伤,在作业前要将台阶上的冰雪清理彻底,防止发生危险;二是道岔除雪过程中联系彻底,防止扳动道岔夹伤手脚。 4.京沈介入人身安全风险。 一是不按规定设置防护人员;二是作业人员不掌握工程车运行计划;三是隧道敲击登高作业,不采取防护措施。 5.高空作业人身安全风险。 一是路桥作业、检查人员高空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二是桥上在电缆槽盖板上走行,梁端坠落风险。 6、消防 人身安全防护体系 第三部分 事故案例及近期 人身工作要求 1.工务系统近年人身事故案例 2.我段近年人身安全险情 3.开展人身安全专项检查 案例分析 回顾我局近年来发生的“2.26”、“1.10”、“8.22”、“11.22”四起人身伤害事故,都与作业防护有着直接关系。 案例分析 2009年2月26日8时55分,通辽工务段宝龙山线路车间宝龙山工区工长刘泽带领2名线路工和1名防护员在通让线68km进行捣固作业,被2590次客车撞到列车运行方向左侧路基下,2人当场死亡,构成一起作业人员死亡责任事故。 未设置防护野蛮上道作业。作业人员到达作业现场后,现场防护员马志忠受指派去插设作业标,刚离开现场,工长刘泽就组织人员上道作业,严重违反《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5条“凡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及发生线路故障地点,均应设置防护”规定。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案例分析 现场防护员严重违章作业。现场防护员杨柏青不但未经过防护员培训,无防护员上岗证。杨柏青更是严重违反局《站场区间作业安全防护规定》,接到驻站防护员本线列车接近报告后,不及时督促作业人员下道避车,发现邻线来车也不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下道避车。同时违反局《工务系统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规定》,没有站在本线来车方向的路肩上,而是站在邻线路肩上,造成邻线列车通过时,阻挡了瞭望本线来车的视线,完全失去了防护作用,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011年1月10日,通辽工务段吐列毛杜线路车间作业人员在通霍线上行线329公里整治晃车作业中被通过的货物列车撞上,造成2人当场死亡。 案例分析 下行线 通辽 霍林河 上行线 现场防护员 83662次列车 88541次列车 案例分析 2012年8月22日,四平工务段四平干线车间郭家店保养工区依据调度所前一日下达的97022号命令,计划在京哈线十家堡至郭家店间下行线(含下行正线及进出站道岔),进行成段松开扣件和道岔整修作业,计划作业时间为:7点05分至8点35分。 22日5时20分,列车调度员通知四平工务段调度,天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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