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指标.pdf

发布:2025-03-13约小于1千字共1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指标

地区分类孕产妇死亡率控制标准

城市-甲类地区降至2/万以下

城市-乙类地区降至3/万以下

农村-甲类地区降至4/万以下

农村-乙类地区降至5/万以下

全国整体目标(《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到2025年下降到14.5/10万

1-2025年)》)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每10万例活产中不超过100例死亡(即每100

0例活产中,孕产妇死亡人数不应超过1人)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目标到2030年下降到12/10万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