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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自评报告
商农信字〔2019〕号签发人:朱建军商州区农村信用合作
联社关于2019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自评报告
省联社商洛审计中心:
为科学、客观、全面评估商州联社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
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促进联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
新台阶,根据省联社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商州联社2019年金融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自评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地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
作,联社设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由联社理事
长担任主任委员,联社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合规部为消费者权益保护
工作牵头部门,负责牵头拟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章制
度,牵头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级机构其他部门及下级机
构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
综合部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工作部门,负责由政府
及行业管理部门转办、新闻媒体报道或舆情监测发现、客户直
接反映的投诉处理及转办,就消费者投诉事项与有关信用社和
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定期对消费者投诉受理的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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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监察室负责日常信访维稳、异议调查处理等工作;
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融入到产品和服
务设计开发、定价管理、协议制定、审批准入、营销推介及售
后管理等全过程中。
二、完善制度建设2019年,商州联社结合自身实际,先后
制订印发了《商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
理办法》《商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商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制
度》《商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管理办
法》《商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实
施细则》《商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明规范服务考核奖惩办
法》等一系列内控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
工作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着力加强制度约束,厘清各部门、
各网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边界,明确各项业务处理流
程,构建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消保工作架构。
三、产品服务与管理一是严格产品开发准入。在产品研发
环节,商州联社所提供产品与服务均为省联社统一设计研发,
陕西信合始终秉承“四个面向”市场定位,致力于服务“三
农”和区域经济发展,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融入整个售
前管理。二是充分信息披露。商州联社各营业网点均能在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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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醒目位置,及时、准确张贴收费公示表,且能列明实行政
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
务价格、适用对象、政府指导价或政府的文件文号、生效日
期、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等内容。工作人员能充分履行对
客户的告知义务,将两个价格目录张贴在营业室醒目位置进行
公示,让客户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并
积极做好对客户的宣传及解释工作。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若
遇到对外收费项目时,会事前告知客户所办理业务要收取相关
费用,根据相关服务项目、服务价格、告知优惠政策(含生效
和终止日期),并在开户确认接受该服务价格后,提供相关服
务。三是规范服务收费。商州联社能够严格按照省联社制定的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陕西省
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收费价格公示手册》等制度规定,开展收费
业务。目前我区联社提供的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由两部分组成:
分别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定价服务收费项
目主要有13项,市场调节价服务收费项目主要有4类,共计收
费项目30项,优惠政策收费项目共有8项。以上收费项目均由
陕西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监制,我区联社依据省联社下
发收费公告执行,不存在私自定价和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行为。
四是注重个人信息保护。联社今年制定了《商州区农村信用合
作联社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各个层级、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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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岗位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中的职责,规定了个人金融信
息的收集、管理和使用规范,并与全体职工签订了《个人金融
信息保护承诺书》,切实保障个人客户金融信息安全。今年5月
份,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