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股二0一五年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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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股二0一五年工作总结
一、标准化工作
(一)农业标准化工作
(1)经专家可行性论证,由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我局与青县农业局联合起草的《地理标志产品 青县羊角脆》被确定为2015年度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编号201531。
(2)经项目申报、论证,我局与青县农业局联合起草的《青县菜瓜生产技术规程》被确定为2015年度沧州市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编号CD201516。
(3)沧州市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2015年3月,由我局和农业局联合起草的沧州市地方标准《规模化奶牛场生产管理规范》DB1309/T 163-2015和《A级绿色食品 肉羊养殖管理规程》DB1309/T 24-2015市级地方标准通过专家组审定。
(二)企业标准化工作
积极做好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和《河北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强化企业产品标准责任主体意识,严格按程序办理企标备案,提高备案标准水平。备案企业产品标准22项。
(三)采用国际标准情况
2015年已完成采标2项、采标标志2项(河北卓唯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螺旋缝埋弧焊钢管);(河北盛久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燃气热水炉)。
(四)对重点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调查
通过对14家重点企业调查,对本县的标准化整体水平有基本了解。企业主要产品质量效益在省内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其中7家建立了企业标准化体系,并且持续有效运行,整体状况良好。企业也迫切希望标准化机构多能提供相关标准更新及最新换版信息,多举办专业性较高的一些标准培训,多带领、引导企业参与制修订各级技术标准等服务。
我局将充分利用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地确定本县的标准化工作重点、工作目标,进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标准化工作计划、规划,更好的服务于企业。
二、计量工作
1、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计量在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起草青县《计量发展规划》方案报县政府。
2、为进一步加强对“民用四表”的监督管理,确保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性能可靠,维护公平交易和市场经济秩序,按照省、市局监督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民用四表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活动方案,并按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3、自2013年国家质检总局部署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以来,我局计量职能部门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创新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三年度的目标任务,在建立完善计量诚信体系建设方面,起到了积极引导和促进作用。三年实现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单位数24家,其中1家集贸市场、2家加油站、1家餐饮店、3家商店超市、11家医疗机构、3家眼镜店、3家公用事业机构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单位。为35家中小学校和社区提供免费计量服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组织培训人员50余人次。
4、“小洋人生物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沧州市38家重点用能单位之一,也是2015年实施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重点用能单位。我局积极宣传发动,让企业充分认识开展在线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共同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建设。
5、自2015年6月15日起至2015年8月,我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加油机以及用于道路执法的测速仪等三类计量器具实施集中监督检查。制定行动方案,并按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三、青县羊角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青县羊角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青县羊角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公告2015年第74号)。这标志着青县拥有了第一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成功实现了“零的突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地方特色产业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四、开展“商德”教育工作
按照《2015年“道德青县”建设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对《名录》中涉及的企业商家,按时向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监督检查记录。
五、质量监督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的规范管理
1、建立完善安检机构的监管档案。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资格许可证复印件、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员清单、设备清单、地理位置图等15项。
2、加强巡查,开展机动车安检机构分类监管。根据有关要求,我们对A类安检机构每半年巡查一次,B类安检机构每季度巡查一次的监管频次巡查,并如实做好巡查记录。
(二)生产许可证工作
为规范对生产许可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制定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关科室的职责。完善获证企业档案,划分企业类别,确定监管方式。
组织29家企业开展了年度自查并提交年度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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