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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与监理程序.pdf

发布:2019-04-10约3.49万字共4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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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JL-001 工程 施工监理工作制度与监理程序 编写: 审核: 批准 : 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一三年五月 工程 施工监理工作制度 为利于本工程的顺利实施,明确工作关系及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 本工程监理工作度如下 : 一、基本工作制度(不含监理内部工作制度) 1-1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制度 (1)、开工前,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组织监理人员学习、熟悉设计文件、 图纸,并对设计文件、图纸检查核对,在将所发现的问题报告建设单位,并及 时与设计单位沟通,研究处理。 (2 )、督促承包单位主要技术人员阅读图纸和设计文件,将疑问和建议汇 总,以书面形式报告建设单位,并转发给设计单位。 (3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向承包单位进行设 计文件、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技术标准、施工注意事项等) ,并当 场澄清各方提出的疑问,回答有关问题,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分发给各与会单 位,作为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未经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的施工图设计不得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未加盖设计出图章或签章不全的图纸也不得作为施工依据。特殊情况下必须由 业主代表签字,业主工程管理机构盖章方可使用。 (5 )、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可根据设计出图进度分阶段进行,施工过程中 陆续发现的有关设计问题,或提出设计优化意见可由承包人、监理提出工程联 系单,由业主转设计予以明确。 1-2 、质量监督交底制度 开工前,业主应委托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工程进行质量监督,质量监督部门 应出具质量监督通知书及《质量监督大纲》 ,并进行必要的质量监督交底,明确 质量监督的程序、内容、方法,质量监督监控要求等,协调明确本工程质量评 价体系的划分。 1-3 、施工组织总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审批制度 (1)、开工前,在规定的时间内,承包单位必须完成并向现场监理机构提 交本工程完整的“施工组织总设计” (附公司技术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经监理 工程师审查后报业主批复。 (2 )、涉及结构安全、施工安全、观感质量、使用功能的主要、关键工序 还要在分项工程开工前合理的时间内提交更为详细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报 监理部审批。 (3)、“施工组织总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内容是否齐全;项目是否符 合“施工合同”的规定;对施工环境和施工条件的分析是否符合实际,施工总 平面布置及施工用电布置方案(施工用电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施工 计划的编制能否依据“工期定额”推算提前工期并分析保证工期措施是否可靠; 建筑材料是否满足施工生产要求;施工机械数量是否足够、进场时间是否落实; 施工工艺是否合理先进;质量保证体系是否从组织上落实;项目部组织结构和 人员是否落实;安全危险(源)点识别和安全预控措施是否切实可行等,施工 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 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4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进行 施工和管理。 (5)、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 (或施工方案)不能随意变动;如 有充分理由需作变动,则由承包单位书面提出,通过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业主 批复。 (6 )、对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其试 验报告及技术鉴定书。 (7)、《施工组织总设计》未经编制、审查工程不得开工;关键项目的专项 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未经编制、审核,相应的项目不得进行施工。 1-4 、工程开工分级申请、审批制度 开工前,承包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在工程首道工序具备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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