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协议7篇.docx
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协议7篇
篇1
甲方(投保人):张三,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宿舍,联系方式:12345678901。
乙方(保险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平安大厦,联系方式:10987654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投保个人养老金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标的
甲方的保险标的为其个人养老金,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甲方在保险期间内每月向乙方缴纳保险费人民币1000元。
二、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0年,自甲方首次缴纳保险费之日起算。
三、保险责任
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对甲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件或疾病导致死亡或残疾时,乙方将按照甲方投保的保险金额给予赔偿;
2.甲方在保险期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乙方将按照甲方投保的保险金额给予一次性领取;
3.甲方在保险期间内需要医疗治疗时,乙方将按照甲方投保的保险金额给予医疗保险金。
四、免除责任
乙方在以下情况下不承担保险责任:
1.甲方故意自伤、自杀或自残;
2.甲方酒后驾驶或无有效驾驶证驾驶;
3.甲方战争或恐怖活动;
4.甲方故意自伤、自杀或自残;
5.甲方在非法活动中受伤或死亡。
五、保险赔付
1.甲方在保险期间内死亡时,乙方将按照甲方投保的保险金额给予死亡赔偿金;
2.甲方在保险期间内残疾时,乙方将按照甲方投保的保险金额给予残疾赔偿金;
3.甲方在保险期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乙方将按照甲方投保的保险金额给予一次性领取;
4.甲方在保险期间内需要医疗治疗时,乙方将按照甲方投保的保险金额给予医疗保险金。
六、争议解决
如甲乙双方就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
本保险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投保人):张三
签字(盖章):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地点:__________省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单元_____室
篇2
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个人养老金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乙方支付保险费,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支付养老金。
二、保险标的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乙方的生命,甲方在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养老金。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1.保险金额:乙方选择的保险金额为______元人民币。
2.保险费: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保险费。
四、保险期限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自乙方支付首期保险费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
五、保险责任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在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约定的方式和金额支付养老金。
2.若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
1.双方均有权在合同期限内解除本合同,解除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乙方的保险费。
七、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养老金,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投保人):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