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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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8-01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协议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协议,具体
业务合作需由双方或双方指定主体磋商后签署正式合同予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能否就具体项目达成正式合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进一步签署具体项目合作
协议,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2 、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尚需视协议双
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或“公司”)与杭州海康威
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于2018 年2 月23 日在杭州
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围绕智能城市物流中心、智慧物流、智能
仓储、供应链金融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共同推进物流行业智能化、数字化、平
台化转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 年11 月30 日
1
注册资本:922,886.5114 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宗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含防爆电气产品、通信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多媒体设
备)、飞行器、机器人、智能装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车用电气信号设备装置
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电子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不
含办班培训),电子设备安装,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
(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与海康威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945 号传化大厦
乙方: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宗年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 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
双方一致决定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并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合作内容
如下:
1、依托先进的物联网设备,基于视频处理技术和视频分析技术,共同推进
城市物流中心智能化、可视化,业务数据化。基于甲方的城市物流中心网络,应
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开展停车场智能化、园区智能安防、园区货物
智能追踪识别等应用,提升园区管理效率以及对园区业务活动数据的存储、分析、
应用能力,打造智能化城市物流中心一体化解决方案,链接并服务全国数千个城
市物流园区,共同推进全国物流园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2 、基于强大的软硬件研发能力,共同推进智能物流的升级,实现车辆、货
物在途全程智能化、可视化动态管理。通过构建车联网及智能应用,实现对卡车
2
运行状态、卡车司机状态、在途货物状态的可视化,对车辆存在的风险及安全隐
患发出警示,保障运输安全,服务于公路物流及多式联运、全国超过2000 万卡
车及3000 万卡车司机、生产制造企业。
3、聚焦智能仓、无人仓技术应用,提升仓储效能及管理效率,共同沉淀智
能仓储行业解决方案。采用机器人、智能识别、无人机等技术,为甲方城市物流
中心仓储及社会仓储资源提供智能仓储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仓储货物自动定位、
识别、搬运、库存智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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