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分割问题解读及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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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分割问题解读及思考 摘 要 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已经从常见家庭问题上升成了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问题。对离婚财产进行合理、公平的划分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非凡的意义。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一直是《婚姻法》重点关注的内容。本文在夫妻产出制度的基本概念进行阐释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现状,指出了现阶段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中存在的不足,进而提出了婚姻法中完善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分割制度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 婚姻法 夫妻 财产分割
作者简介:李洪海,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研究方向:民法
中图分类号:D923.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5.320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可拥有的收入不断增加,且收入的种类也在增多。在一个家庭中,家庭财产实则夫妻共同的财产。但是,由于离婚率的不断增加而导致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件越来越多。在这样的背景下,婚姻法中有关财产的制度条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夫妻财产制度只适用于婚姻存续期,目的是规范夫妻双方的财产关系,涉及的范围包括婚前财产的归属、婚后财产的分割等多各方面。本文中,将主要围绕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分割制度问题及对策进行思考
一、夫妻财产制度的概念
夫妻财产制度又叫做婚姻财产制度,在法律上具有婚姻效应。其中财产制度是从夫妻二人的特殊关系中延伸出来的,主要作用就是利用法律途径制定出一些条款、规则来判断婚前和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还债以及分割。在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财产是一种十分常见的问题,夫妻双方谁对财产具有所有权是公平划分财产的基础。研究夫妻离婚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就是了解婚姻财产制度。国外的夫妻财产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统一财产制、联合财产制、分别财产制、共同财产制等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也历经长久演变,才发展成以共同?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个人财产制为辅的夫妻财产制度。自古以来,男尊女卑的思想贯穿于整个古代社会。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夫妻共同理论是婚姻财产制度的核心思想。从分工方面来讲,“男主外,女主内”,丈夫主要负责家庭的经济来源,而妻子则负责料理家务,照顾公婆子女;从地位上来讲,丈夫在夫妻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妻子处于从属依附地位;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面来讲,妻子只有使用的权利,丈夫拥有最终的处分权;婚姻关系结束以后,妻子最多也只能带走妆奁,如果改嫁,那就连妆奁也不能带走。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妻子从属于丈夫,没有独立的人格,对家庭财产也没有任何处置权,而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清朝末期,对近现代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而在近代社会,受西方思想的冲击,人们逐渐接受了夫妻别体的思想,妻子逐渐获得了人格上的独立,夫权至上的格局彻底被打破。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办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明文规定,夫妻双方权利平等,对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演变,逐渐形成了以现代共同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个人财产制为辅的夫妻财产制度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夫妻双方有权利协商约定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归属权;其中第十七条规定了共同财产制度,第十八条对个人财产制度做出了详细的阐述。在夫妻双方没有对财产归属权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情况下,法定财产按照婚前、婚后定为夫妻一方所有或者夫妻双方共有。除了《婚姻法》第十八条中规定的第二、三、四、五条规定的特殊情况意外,我国实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制,即,婚前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婚后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从这些年的司法实践来看,约定财产的情况非常少,婚后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的情况也不常见。因此,婚后财产是离婚分割财产的主要标准
二、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现状及存在的不足
我国婚姻法经过多次修订,目前已经相对完善,但是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相关规定仍然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推敲的地方。本部分将在对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现行《婚姻法》中在夫妻财产分割制度的不足之处进行一定的思考,以便能够更加有针对性提出完善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的对策。具体如下:
(一)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现状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指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这也是离婚财产分割的主要标准。由于婚前缺乏必要的财产确认制度,再加上历史因素和社会的影响,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的首要问题就是确定那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也是司法机关在处理离婚案件时遇到的最多的问题之一。同时,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婚姻法》并未提出明确、有效的法律条款。为了在离婚案件中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2011年在政府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三”)中第一次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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