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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11T 64-2024旱垣地谷子田间测产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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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60.01

CCSB20

DB1411

吕梁市地方标准

DB1411/T64—2024

旱垣地谷子田间测产操作规程

2024-10-16发布2025-01-16实施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1411/T64—2024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测产专家 1

5测产程序 1

6测产报告 2

附录A(资料性)县(市、区)谷子测产报告 3

II

DB1411/T64—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吕梁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吕梁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薛志强、秦月明、王聪聪、尹健、白如雪、艾瑞敏、张晓玲、王艳胜、张玉娥、王美玲。

1

DB1411/T64—2024

旱垣地谷子田间测产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旱地谷子田间测产操作规程的术语和定义、测产专家、测产程序、测产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旱垣地谷子田间测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404.1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

GB/T5494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旱垣地

黄土高原旱作区因冲刷形成的周边陡,顶上平的地块。

4测产专家

5人及以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5测产程序

5.1测产物品准备

测产工具由组织者准备,包括经检定或校准的测量工具和记录物品:剪刀、电子秤、卷尺、测亩仪、谷物水分测定仪、样品袋、记号笔、测产记载表、测产专家名单、测产样品单。

5.2测产时间

谷子成熟时,籽粒蜡熟末期,选择未下雨的天气,露水退去后进行。

5.3选点

方圆形地块按对角线取点,长条形地块按照S型取点。避开地头,树下,路边,5亩以下、长势比较均匀的地块随机取3个样点;6亩~10亩或高粱长势差异较大的地块随机取5个样点;11亩以上的地

2

DB1411/T64—2024

块相应增加取样点数。

5.4调查亩穗数

由三位专家共同完成,两位测量,一位监督并记录。

条播:在选定点首先测量行距。测量出连续11行谷子宽度数值除以10,求出平均行距。然后调查株距。点内选一行,测连续21穗数值除以20,求出平均株距。然后计算每亩穗数。计算公式为:每亩穗数=667m2÷平均行距(m)÷平均株距(m)。

穴播:在选定的取样点首先测量行距。测量出连续11行谷子宽度除以10,求出平均行距。点内选一行,测连续21穴长度,除以20,求出平均穴距。根据21穴总穗数,计算出每穴平均穗数。计算公式为:每亩穗数=667m2÷平均行距(m)÷平均穴距(m)×每穴穗数。

5.5调查株高穗长平均穗粒重

在选定的取样点内,沿行或穴连续量取15~20株谷子植株高度,计算平均株高;连续割取15~20穗测量谷穗长度,计算平均穗长;脱粒,去除杂质、秕谷后用电子秤称重,计算平均穗粒重。

5.6调查含水量

使用国家认定并经校正后的谷物水分测定仪。将每点谷子称重后混匀,重复测定10次,求平均值。

5.7收割前准备

由申请者准备田间收割所需的物品和辅助人员,包括收割机、规格一致的袋子、收割机手、搬运工人。专人清仓检查。调整收割机行进速度和割幅,防止机械堵塞。

5.8收割

选取有代表性的地块1亩~3亩连片田块,用皮尺或测亩仪准确丈量实收面积,机械或人工收割。

5.9产量计算

专人监督将收获果穗或籽粒运至指定地点,校准衡器,核准全部包装物重量,去皮并将果穗或籽粒称重,记录每次称重重量与件数,得出亩籽粒重或亩果穗重。理论产量产量计算公式:产量(kg/亩)=亩收获穗数×平均穗粒重(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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