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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温恒湿试验箱-运行检查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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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ZHEN SFT INDUSTRY CO.,LTD 第 PAGE 1 页 共 NUMPAGES 2 页 文件编号 WI-PG-34 版本 A0 发行日期 2015年4月18日 编制 胡列锦 审核 批准 恒温恒湿试验箱运行检查规范 1 目的: 确保用于例行检验的仪器设备工作在受控状态,验证仪器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和准确性;及时发现该仪器的异常,并采取相应措施。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恒温恒湿试验箱的运行检查。 3 职责: 3.1 品质部负责运行检查的执行,及仪器失控时的产品处置、确认,并保管相应记录。 3.2 技术部负责编制《运行检查控制规范》。对失控的仪器的处置,并保存相应的处置记录。 4 要求: 4.1运行检验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2恒温恒湿试验箱应在每次使用前进行一次运行检查。 5 工作程序 例行检查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 5.1检查电源线及箱门开关是否正常,打开恒温恒湿试验箱电源,检查试验箱指示灯、显示触摸屏、按键是否正常。 5.2设置恒温恒湿试验箱参数,温度40℃,湿度93%RH并运行,示值温湿度接近或达到设置值后,查看显示值与设定值误差温度应在±2℃ 5.3使用在检定有效期内且合格的温湿度计放入恒温恒湿试验箱内,关好箱门,关好后从窗口上应能清楚看到温湿度计数值。 5.4 待温湿度计稳定后查看温湿度计显示数值,温度应在40(±2)℃以内,湿度应在90(+2/-3)%RH以内。 5.5 检查不正常时的处置: 如果检查仪器不正常时,应作出如下处置: 仪器问题由品质部组织设备管理人员对该设备进行处置;若需要维修的,则必须维修后、并经国家授权的计量机构检定合格后,才能再投入使用,详见《QP-12计量仪器管理程序》第4.3 产品质量问题由品质部负责产品处置、确认。同时,应将上次经该仪器检测的所有产品全部用点检正常的仪器进行返检。以保证本厂产品100%通过例行和确认检验的检查。 5.6品质部负责保存运行检查的记录及仪器异常时的产品处置及其检验记录。 6相关文件 《QP-12计量仪器管理程序》。 例行和确认检验规范。 7 质量记录 《恒温恒湿实验箱运行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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