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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店合同范本.doc

发布:2017-12-17约2.49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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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书 江苏同际木业发展有限公司 专 卖 店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江苏同际木业发展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区域经销商在指定区域内专一销售甲方木门产品。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为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 区域经销甲方 同际 牌木门,认定乙方为甲方在该区域的合作伙伴,乙方可全权负责甲方产品在该区域的市场推广、工程运作等活动。 乙方负责销售的产品以本合同之附件《江苏同际木门价目表》中所规定的产品为准,乙方需要增加品种时须经甲方再授权,非授权品种乙方无权销售。 二、销售目标 本合同约定乙方年度累计销售目标为 万元。当乙方年度购货额低于 万元,甲方视市场情况酌情考虑重新确定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三、产品价格及政策、流程 1、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价格,按照《江苏同际木门价目表》规定的价格,甲方保留对产品价格根据市场状况调整的权利,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2、销售返利:当乙方累计进货额达到 万时,享受返利为进货额的 %; 3、供货期限:乙方向甲方提供书面订购测量单,订单确认后甲方安排生产,30天内安排发货,属于发生人为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使甲方延误交货期除外。双方在办理订货、发货过程中,需严格执行发货确认和对帐制度,由此产生的意外损失自负。 4、货款结算: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支付5000元人民币作为以后每次订单的预付款,每次订单在发货前一天乙方必须把本次订单的全款付给甲方。 5、结算约定:乙方所有款项必须汇至甲方指定帐户。乙方与甲方使用现金结算时,甲方收取现金人员必须是甲方授权的财务结算员(以书面证明为准),乙方任意向甲方人员支付现金或发生的个人行为的财务往来,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交款后应在当月向甲方索取发票,超过当月甲方不补。 四、市场服务 1、乙方取得授权后,甲方可为其提供企业资质、价格表、销售手册、产品手册、产品样板等销售工具以及各种企业宣传资料,以方便乙方在当地的业务开展。 2、甲方将安排业务人员跟进乙方的市场推广及业务进程,竭诚为乙方提供相关业务培训服务、协助乙方跟进重点工程项目。 3、甲方可为乙方提供工程投标服务,为乙方提供企业资质、产品资料、施工规范、工程样板等书面资料并协助乙方的标书制作。 甲方全程协助跟进乙方开发的重大工程项目,并提供业务、技术服务。可为乙方投标现场的咨询等。 甲方不负责木门安装事宜,所有安装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因安装所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处理。 五、市场管理 不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跨区域销售。因乙方跨区域销售引起第三方投诉,乙方须承担第三方损失赔偿,甲方可同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双方实行项目备案制度。乙方须向甲方对正在跟踪的项目进行备案,如跨区域项目或特殊工程项目,由甲方根据情况以“一标一议”、“时间为先,深入为主”的原则进行协商、授权。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之授权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甲方商标许可他人使用,不得将销售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信息资料、销售手册、培训资料等)转借给他人使用,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及连带方造成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乙方应按甲方的指导价格对外报价并遵守价格保密政策,严禁在甲方未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低于进货价销售等不当行为冲击市场,一经发现,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对其损害品牌形象的诉讼权利。 六、订货与退、换货 1、乙方按照《江苏同际木门价目表》上所规定的品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订货,甲方委托第三方为其送货到乙方所在城市,由乙方自行到货站提货。甲方通过第三方送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非产品质量问题不得退、调货。 七、商务异议处理 1、合同期间,甲方在发货后发现供给乙方的产品在材料检验出现未可预料的问题时,甲方将及时召回产品,乙方对甲方召回产品应按照甲方通知要求按时将产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承担召回产品发生的运费。乙方拒绝办理召回产品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2、如双方发生质量投诉、货物交割差错等,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对方应在当日或第二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3、甲乙双方发生任何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出诉讼。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壹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九、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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