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980.89-2004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第89部分:杀菌剂防治大豆锈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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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 100
B 17 瘤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7980.89-2004
农 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89部分:杀菌剂防治大豆锈病
Pesticide-
Guidelines for the field efficacy trials(兀)一
Part 89:Fungicides against rust of soybean
2004-03-03发布 2004-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7980.89-2004
..‘..
前 曰
田间药效试验是农药登记管理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而标签是
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唯一指南。为了规范农药田间试验方法和内容,使试验更趋科学与统一,并与国
际准则接轨,使我国的药效试验报告具有国际认同性,特制定我国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国家标准。该系列
标准参考了欧洲及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EPPO)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及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亚太地区
类似的准则,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量田间药效试验验证而制定的。
大豆锈病是我国大豆作物的重要病害之一,生产上经常需用杀菌剂进行防治。为确定防治大豆锈
病药剂的最佳使用剂量,测试药剂对作物及非靶标有益生物的影响,为杀菌剂登记的药效评价和安全、
合理使用技术提供依据,特制定GB/T 17980的本部分。
本部分是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系列标准之一,但本身是一个独立的部分。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乃炽、张匀华、吴新平、顾宝根、曹兵伟、张庆平、高玉斌。
本部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解释。
GB/T 17980.89-2004
农 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89部分:杀菌剂防治大豆锈病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杀菌剂防治大豆锈病 (Phakopsora pachyrhizi )田间药效试验的方法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杀菌剂防治大豆锈病的登记用田间药效小区试验及评价。其他田间药效试验参照本
部分执行。
2 试验条件
2.1试验对象、作物和品种的选择
试验对象为大豆锈病。
试验作物为大豆。选用感病品种,记录品种名称。
2.2 环境条件
田间试验应选择在历年发病的地块进行,所有试验小区的栽培条件(如土壤类型、施肥、品种、行距、
播种密度等)应一致,且符合当地科学的农业实践(GAP) o
3试验设计和安排
3. 1药荆
3.1.1试验药剂
注明药剂商品名或代号、通用名、中文名、剂型含量和生产厂家。试验药剂处理不少于三个剂量或
依据协议(试验委托方与试验承担方签订的试验协议)规定的用药剂量。
3. 1.2对照药剂
对照药剂应是已登记注册的并在实践中证明是有较好药效的产品。对照药剂的类型和作用方式应
同试验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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