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345.2-1989白酒感官评定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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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白酒感官评定方法
GB 10345.2一89
Evaluate method of sen蛇Of
Chinese喇d妇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白酒感官要求的检查评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香型白酒感官的分析评定。
2 原理
、 感官评定是指评酒者通过眼、鼻、口等感觉器官,对白酒样品的色泽、香气、口味及风格特征的分析
评价。
3品酒环境
品酒室要求光线充足、柔和、适宜,温度为20^-25℃,湿度为60%左右,恒温恒湿,空气新鲜,无香
气及邪杂气味。
4评酒员
4.1要求感觉器官灵敏,经过专门训练与考核,符合感官分析要求,熟悉白酒的感官品评用语,掌握各
类香型白酒的特征。
4.2 评语要公正、科学、准确。
品酒杯
见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89一02一22批准 1989一09一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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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日 10345. 2一89
图1品酒杯(比例;1:1,单位:mm)
6感官评定方法
6.1色泽
将样品注入洁净、干燥的品酒杯中,在明亮处观察,记录其色泽、清亮程度、沉淀及悬浮物情况。
6.2香气
将样品注入洁净、干燥的品酒杯中,先轻轻摇动酒杯,然后用鼻进行闻嗅,记录其香气特征.
6.3 口味
将样品注入洁净、干澡的酒杯中,喝入少量样品(约2毗)于口中,以味觉器官仔细品尝,记下口味
特征。
64风格
通过品尝香与味,综合判断是否具有该产品的风格特点,并记录其强、弱程度。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醉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钟、田栖静、吴琪、康永璞、朱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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