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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恩江河七都河段采砂权拍卖公告.doc

发布:2017-11-26约7.4千字共1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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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恩江河七都河段 经永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将公开拍卖永丰县恩江河七都河段采砂权,经营期限两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设保留价): 1、标的一:七都乡新圩混合采区七都乡曾家采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社会团体;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的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承担经济责任。2、一个买受人只能获得一个采区的河砂开采权,取得了一个采区的河砂开采权不得再参与第二采区的开采权竞拍。 注:每个采区必须有三个(含)以上竞买人参加竞买。 36001454010052500825)。成交者,竞买保证金转抵成交款;未成交的,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全部退还(不计利息)。 六、联系电话或联系人: 1、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办公室:0796-2513528 2、永丰县水务局: 徐先生3、永丰县七都乡政府 李先生 4、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权先生: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2日 永丰县恩江河七都河段标的一:七都乡新圩混合采区地点:上起黄家桥下200米,下止舍下桥上200米处,总长约2300米,左右两岸距河堤内堤脚大于40米,设坝口桥、砂弯排灌站两个上岸点,开采砂、卵石。 起拍价51.99万元。 (另外应缴税费为:税收5.2万元,砂石资源费 7.8万元,港航费1.56万元;) 2、标的二:七都乡曾家采区地点:上起舍下桥下200米,下止舍下桥700米处,总长500米,左右两岸距河堤内堤脚大于40米,在曾家机耕道上岸,开采砂、卵石。起拍价29.4万元。(另外应缴税费为:税收2.94万元,砂石资源费4.41万元,港航费0.88万元;) 严禁买受人私设上岸点。拍卖价不含税收及砂石资源费、港航费等税收规费,一切税收和规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从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之日起计算买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向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付清全部成交款(河砂开采权出让费)、税收、砂石资源费、港航费及河砂开采权出让费10%的河道采砂履约保证金。所有款项付清后,买受人必须和委托人签订三天内县水务局为其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逾期未交清上述款项,视为放弃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重新组织拍卖。 河道采砂履约保证金由县水务局收取,专户储存,合同期间无违法开采记录,期满后五天内不计息全额退还给买受人卵石收取的资源费、税收、港航费等费用比照国家政策标准给予了较大的优惠,买受人在本次拍卖后所投资建设的运砂、卵石道路、码头、场所(不含机械设备、船具等)期满后,不论投资大小,曾家采区作价7.3万元,由下一轮拍卖买受人补偿给本次拍卖买受人,道路、码头、场所则归下一轮拍卖买受人使用。新圩混合采区两个点,新建码头、道路、场所则每个点作价3万元合计6万元。由下一轮买受人补偿给本次拍卖买受人,道路、码头、场所则归下一轮拍卖买受人使用,如果没有取得长期使用权,则下一轮拍卖买受人不给予补偿到本次拍卖买受人,租赁码头、道路的则自行协调,不予补偿。 6、曾家采区机耕道处所需要的运砂道路用地由委托方(出让方)一次性征用,拍卖买受人不承担征地费用,曾家采区运砂道路修建时,靠河堤脚处须修一座现浇水泥板桥(长约1.2米,宽约10米),而不得埋设涵管代替,以防影响排涝。 7、新圩混合采区所需采砂场所、道路及码头的用地,则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委托方(出让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9、本竞买须知及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永府办字[2010] 132号文件》、《拍卖公告》、《拍卖规则》、《永丰县恩江河七都河段采砂权出让合同书》、《竞买人承诺书》等有关规定和本次拍卖的资料,均为本次拍卖会对竞买人和买受人的约定条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2日 永丰县恩江河七都河段?????? 为维护委托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拍卖惯例制定本拍卖规则。 第二条?????? 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第三条?????? 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严格地执行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一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竞买人必须携带有关证件,事先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凭保证金收据换取竞买号牌。拍卖未成交者,拍卖会结束后,竞买人无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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