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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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JL2012031001QB
**********************土建总承包项目
主体结构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同意由乙方提供足额、技术熟练的建筑作业工人及相应的管理班子,自带相应的机械及措施材料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承揽该项目主体结构的劳务施工任务。依照《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暂定 年 月 日(以甲方认定的开工时期为准)
2、完成主楼正负零一下基础结构(含二层)施工时间(自浇垫层之日开始计算):
年 月 日前( )。
3、完成主体结构封顶时间: 年 月 日前。
4、乙方必须对合同签订的控制工期的总进度计划(后附)进行分解,分解为月、周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批备案。乙方进度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如未能按期完成月进度计划的相应工程量,每延误一天罚款 元,并在每次拨款时直接扣除;若竣工时间提前,每提前一天奖励乙方 元。
5、甲方每半个月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如果发生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二次达不到工期考核要求或在双方认定的总工程进度表上延误工期5天以上、或乙方要求中途退出施工(不管什么理由)且经甲方同意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必须在两天之内完成清理并退出施工现场、所有乙方劳务人员也必须无条件撤出所住的工地住房离开工地。乙方退场后才能与甲方进行结算,结算时乙方已完成工程量只能按60℅的量进行结算,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40℅作为对甲方损失的补偿,在此过程中乙方自愿放弃向当地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主张权力。否则乙方每推迟一天完成清退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50000元/天的滞留损失费。
三、劳务承包范围、方式和工作内容
1、承包范围:完成 工程施工图和变更单等图纸文件内的主体结构建设工程,并与该工程内甲方分包的工作进行分配、衔接。
2、承包方式: 。包人工及小型机械设备、措施材料等;包总包分配、工程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材料装卸(含甲方供材)、后勤及施工垃圾清运、职工宿舍管理、保险费用、利润等一切费用。
3、承包工作内容
3.1.包人工
人工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泥工分项工程、钢筋工分项工程、木工分项工程、架子工分项工程、工程技术管理及其他辅助工程等。其中泥工分项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所有混凝土分项工程、砌砖、抹灰、±300mm以内的人工清基(机械不在内)、挖水沟、场地清理清扫、楼层面清理、墙面修补清理、堵缝,地泵接管拆管清洗、临时设施搭设、塔吊基础浇筑、安装胎模等;木工分项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模板分项工程、上料台安装等;钢筋工分项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钢筋分项工程(含各类焊接及机械连接、止水钢板的焊接、扎丝等),所有的钢筋连接(闪光对焊、搭接焊,间隙焊焊条及焊剂费用自理,机械搭接丝口加工和螺丝、竖向压力焊和植筋由甲方负责)、¢10以内的箍筋、板筋等盘元加工的钢筋由乙方提前6天提供需用材料计划,甲方负责提供原材料至工地现场。钢筋焊接要求¢12(二级)及以上,盘元加工费用已包含在承包总价中(外加工的盘元除外)。架子工分项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架子工程(含安全网密目网)、所有围胡(临边、洞口、围挡等)、挑架槽钢排放、预埋件焊接、施工电梯接口、挑架拉绳等;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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