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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名称:
敬 告
1、请您认真阅读本表内容和有关注解事项。在申办登记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您登录“北京工商”网站(www.BAIC.)—“网上办事”—“登记注册”模块查询相关内容,或直接到工商部门现场咨询。
2、提交申请前,请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知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请您如实反映情况,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4、本申请书的电子版可通过上述网址获取。
5、本申请书请使用正楷字体手填或打印填写。选择手工填写的,请您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保持字迹工整,避免涂改。选择打印填写的,请您填好后使用A4纸打印,按申请书完整页码顺序装订成册。
郑 重 承 诺
本人 拟任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公司设立申请,并就如下内容郑重承诺:
1.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本人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存在以下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完结后未逾三年。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逾三年。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
(8)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登记基本信息表
公 司 名 称 住 所① 北京市 区(县) (门牌号) 法定代表人② 注 册 资 本③ 万元 公 司 类 型
经 营 范 围 营 业 期 限 长期/ 年 申请副本数④ 份 注:①填写住所时请列明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北京市XX区XX路(街)XX号XX室”。
②公司“法定代表人”指依据章程确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
③“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④企业根据需要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若干执照副本,请注明申领份数。
自然人股东(发起人)名录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户籍登记住址 证件名称及号码 是否为发起人 注: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名录①
名 称 住 所② 法定代表人③(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营业执照注册号④ 是否为发起人 注:①本表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②“住所”栏只需填写省、市(县)名称即可。
③“法定代表人姓名(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栏,投资者为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公司制企业法人的,填写其法定代表人;投资者为合伙企业的,填写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投资者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填写其投资人。
④股东为企业的,请在“营业执照注册号”栏填写其注册号,非企业股东不必填写。
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信息表①
股东在本表的盖章或签字视为对下列人员职务的确认。如可另行提交下列人员的任职文件,则无需股东在本表盖章或签字。
姓 名 民族 现 居 所② 职 务 信 息 任职期限 产生方式⑤ 职 务③ 是否为法定代表人④ 全体股东盖章(签字)⑥:
注:①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②“现居所”栏,中国公民填写户籍登记住址,非中国公民填写居住地址。
③“职务”指董事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董事、经理、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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