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化协会标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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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
CECS 24——90
主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
审查单位:全国工程防火防爆标准技术委员会
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批准日期:1990年9月10日
前 言
我国自80年代中期起,随着钢结构建筑业的发展起来的钢结构防火涂料,在工程中推广应用,对于贯彻有关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提高钢结构的耐火极限,减少火灾损失,取得了显著效果。为了统一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层设计、施工方法各质量标准等应用技术要求,保证应用效果,确保防火安全,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的编制,遵照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调查研究了我国钢结构火灾的特点,总结了防火涂料保护钢结构的实践经验,并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和钢结构防火涂料科研成果,反复征求有关科研设计、生产施工、高等院校、公安消防和建设等单位与专家的意见,经全国工程防火防爆标准技术委员会审查定稿。
现批准《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编号为CECS24:90,并推荐给各工程建设有关单位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转全国防火防爆标准技术委员会(邮政编码:611830)。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1990年9月10日
第 一 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贯彻实施国家的有关建筑防火规范,使用防火涂料保护钢结构,提高其耐火极限,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物制订本规范 。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及构筑物钢结构防火保护涂层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1.0.3.条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应用,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有关防火规范及其他现行规定。
第二章 防火涂料及涂层厚度
第1.0.1条 构防火涂料分为薄涂型和厚涂型两类,其产品均应通过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选用。
第1、0、2条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主要技术性能按附录二的有关方法试验,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性能 表2、0、2
项目 指标
粘结强度 (Mpa) ≥0、15
抗弯性 挠曲L/100,涂层不起层、脱落
抗振性 挠曲L/200,涂层不起层、脱落
耐水性 (h) ≥ 24
耐冻融循环性(次) ≥15
耐火 涂层厚度(mm) 3 5、5 7
极限 耐火时间不低于(h) 0、5 1、0 1、5
0、3条 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主要技术性能按附录二的有关方法试验,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0、3的规定。
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性能 表2、0、3
项目 指标
粘结强度 (Mpa) ≥ 0、04
抗压强度 (Mpa) ≥ 0、3
干密度 (kg/m3) ≤ 500
续表
项目 指标
热导水 (w/(m、k)) ≤ 0、1160(0、1kcnl/m、h、c)
耐水性(h) ≥ 24
耐冻融循环性(次)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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