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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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制度
篇一: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一、企业法人为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条例。
三、主持召开环境保护工作调度会,并组织开展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四、在新、改、扩建项中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特证排污制度。
五、审定本企业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
六、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专职、兼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结合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
七、按国家规定提取环境保护专项费用,并专款专用。
八、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环保设施和改善生产环境。
九、制定突发性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预案。
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好企业存在的污染隐患。
十
一、及时、如实按程序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污染事故。
十
二、制定本企业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
三、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环境现场监察。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条例。
三、主持召开环境保护工作调度会,并组织开展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四、在新、改、扩建项中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特证排污制度。
五、审定本企业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
六、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专职、兼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结合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
七、按国家规定提取环境保护专项费用,并专款专用。
八、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环保设施和改善生产环境。
九、制定突发性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预案。
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好企业存在的污染隐患。
十
一、及时、如实按程序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污染事故。
十
二、制定本企业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
三、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环境现场监察。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 《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3 职责 3.1 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3.2 分管生产的公司领导是公司环境保护的主管领导。
3.3 环保管理部门是公司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
3.4 公司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和相关单位是环境保护的具体实施单位。
3.5 公司各级人员是环境保护的实施人。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总 经 理 4.
1.1 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总经理外出期间或缺额时的环保工作由代理者负责。
a) 组织建立并落实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
b) 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 批准重大环保投资项目,保证公司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
d)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 审定环境保护规划,持续改进公司环境管理绩效。
f) 及时、如实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环境污染事故情况。
4.
1.2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新、改、扩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落实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4.
1.3 设立环保管理机构,为环保管理提供资源保障。
4.
1.4 督促开展环保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4.
1.5 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合同中,必须有环保技术指标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
4.
1.6 检查并考核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的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
4.
1.7 支持、配合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工作。
4.2 生产副总经理 4.2.1 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的主管领导,协助总经理搞好环保工作。生产副总经理外出期间或缺额时的环保工作由代理者负责。
4.2.2 领导、支持和指导环保部门的工作,为环保工作配置资源;督促、指导各单位搞好环保工作。
4.2.3 听取安全环保部对环保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环保工作方面的问题。
4.2.4 审定环境保护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组织环保技术措施的实施。
4.2.5 落实新、改、扩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
4.3 其他副总经理(包括总经理助理) 4.3.1 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负责。
4.3.2 听取所辖部门环境保护工作汇报,持续改进所辖部门环境管理成效。
4.4 总工程师(包括副职) 4.4.1 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对公司的环保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保技术问题负责。
4.4.2 组织开展环保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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