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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员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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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员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外籍人员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确定,要考虑外籍人员在华天数、境内外支付、境内外所得以及是否为高层管理人员等问题,而具体计算则更显复杂。在此,对外籍人员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有关政策进行整理归纳,列出有关计算公式,供参考。 一、外籍人员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的主要依据 除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外,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无论在境内居住多少天,应纳税所得额均是指当月按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工资薪金收入全额(包括由境内、外各种来源支付或负担的数额),减除准予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即 1、工资薪金按月计算的 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800 (公式Ⅰ) 2、工资薪金按日计算 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800 (公式Ⅱ) (二)应纳税额的具体计算 1、不超过90天(协定国183天) 纳税义务确定原则:应仅就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由中国境内雇主支付或由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 应纳税额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2、超过90天(协定国183天),但不满1年 纳税义务确定原则: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天数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工作天数当月天数)]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工作天数当月天数)]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纳税义务确定原则: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申报纳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同在中国境内居住连续超过5年且又满1年的非高层管理人员。即: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以便依照税法和协定或安排的规定判定其在华负有何种纳税义务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计算其境内工作期间时,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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