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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实施细则.docx

发布:2018-01-19约小于1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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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学习“新八条”,执行“新八条”,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特制定本细则。一、组织建设方面: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以适应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形势要求,决定成立巢湖市二中师德建设领导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或总支副书记或工会主席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领导组成员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全面规划学校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务必做到学习制度、学习内容、考评措施、奖惩制度四个到位。二、学习制度方面;  依据《xx市二中会议制度》安排,每月两次学习教育活动,分别组织教师和党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师德建设的理论文章。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学习时间与学习内容的安排,各年级组务必认真组织学习,对照“新八条”,联系实际,展开讨论,要有会议记录,上报办公室,每月一次教职工大会或党员大会予以反馈。三、考评制度方面  (一)为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育教学活动,贯彻“新八条”,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制。规定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度不予评优晋职;  l、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侮辱学生人格的言行,2、擅自在校外兼课;  3、搞有偿家教,或收费、变相收费集体补课,  4、向学生收费征订教辅用书等资料,或向学生推荐,强制学生征订;5、无故旷教两次以上(含两次),  6、教学评估学生问卷中,反映有上述五种情况之一,且占学生问卷半数以上或学生家长问卷反映此类情况达半数以上的;7、参与宣传封建迷信活动;  8、公开排列学生考试名次,经劝告不改的。其他违背“新八条”规定的,按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二)修改完善《巢湖市二中教师考核细则》,期末考核,量化打分,考核结果载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优、晋职的依据。  (三)制定《巢湖市二中教职工守则》,于2000—XX学年第一学期实施,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项目。四、表彰奖励方面;  制定《关于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的决定》,于2000—XX年予以实施。(详见附件)。  五、本“实施细则’’于2000—200l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施。其解释权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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