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_T 665-2021CN 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验收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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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100
CCS F 24
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 665—2021
代替DL/T 665—2009
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验收导则
Guidelines for acceptance of water and steam integrated sampling and analysis devices
2021-04-26发布 2021-10-26实施
2021-04-26发布
国家能源局 发布
I
DL/T 665—2021
目 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 则 1
5 验收用仪器设备 1
6 验收内容和方法 2
7 产品质量检查验收结果判定 5
附录A(规范性)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运行检查验收工作条件 6
附录B(资料性)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质量检查验收报告 7
参考文献 9
Ⅱ
DL/T 665—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DL/T 665—2009 《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验收导则》。与 DL/T 665—2009 相比,本文 件发生了如下主要变化:
修改了原导则中部分表述内容。
——删除了不属于汽水取样集中分析装置验收内容的条款。
删除了数据采集系统及计算机系统的相关验收条款。
删除了数据采集系统检查。
删除了原附录C 火电厂水质分析仪器与上位机通信协议及网络数据共享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电力行业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DL/TC 13)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电力工程 咨询院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宁飞、王钊、徐秀萍、黄慧群、张小宏、于志勇、冯礼奎、郭金平、贾予平、 哈燕萍。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L/T 665— 1999。
——DL/T 665—2009。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 条一号,100761)。
1
DL/T 665—2021
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验收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随机文件检查、形式检查、技术性能指标检验等现场检查验 收的内容与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火力发电厂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3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R: 水试验方法和导则
GB/T 3047.1 高度进制为20mm 的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
GB/T 3138 金属及其他无机覆盖层表面处理 术语
GB/T4026 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 设备端子、导体终端和导体的标识 GB/T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T14976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 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86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913 发电厂水质分析仪器质量验收导则
DL/T 505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4.1 取样分析装置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由用户单位组织进行,供货方应委派代表参加。
4.2 取样分析装置的验收应包括水汽集中高温样水冷却装置(以下简称取样架)、低温仪表盘(以下简 称仪表盘)两个部分。
4.3 取样分析装置运行检查验收的工作条件应符合附录A 规定。
4.4 取样分析装置质量检查验收可按图1所示程序进行。
4.5 基建机组取样分析装置的质量检查验收:形式检验应在设备到货后进行,技术性能指标检验应随 同主机组进行。
4.6 质量检查验收结束后应填写质量检查验收报告单,报告格式参见附录B。
5 验收用仪器设备
5.1 游标卡尺:最小分度值0.02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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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处理不合格DL/T 665—2021
现场处理
不合格
质量检查验收结束程序
质量检查验收结束程序 (填写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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