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鸽场建设技术规范 DB3201 T 1229-2024.pdf
ICS65.020.30
CCSB43
3201
南京市地方标准
DB3201/T1229—2024
规模鸽场建设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ofscalepigeonfarm
2024-12-25发布2024-12-27实施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201/T1229—2024
规模鸽场建设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鸽场建设的场址选择、鸽场布局、建筑要求、设施设备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规模鸽场,其他类型鸽场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619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682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1167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
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DB3201/T1026肉鸽层叠式笼养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场址选择
4.1场址应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且与其它他畜禽场、屠宰场、化工厂、干线公路、
铁路和居民区等保持适当距离。
4.2场址应满足建设工程所需要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环境应符合NY/T388的要求。
4.3在原鸽场或其他畜禽场重建、改建和扩建的,应满足动物防疫条件。
5鸽场布局
5.1基本要求
鸽场通常分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生活管理区、隔离和粪污处理区。鸽场场区的总体设计应符合
NY/T682的要求。场区应设立封闭式围墙,有专道与外界相通。场区内应设净道和污道,互不交叉。各
区之间应设大门、消毒池或消毒通道,界限分明、方便管理。环境卫生应符合NY/T1167的要求。
5.2分区要求
5.2.1生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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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1/T1229—2024
生产区包括种鸽舍、童鸽舍、青年鸽飞棚、产鸽舍。种鸽舍、童鸽舍、青年鸽飞棚在上风处,产鸽
舍在下风处。各幢鸽舍之间应有10m~15m的间距,以利通风。
5.2.2辅助生产区
辅助生产区包括饲料加工车间、药品疫苗库、物资库和兽医室等。辅助生产区应靠近生产区,饲料
加工车间的成品仓库出口朝向生产区,与生产区间有隔离消毒池。兽医室应设在生产区一角,通常在下
风处,只对区内开门,应配备必要的诊断设备、消毒器具和疫苗储存器具。
5.2.3生活管理区
生活管理区包括行政管理区和生活区。行政管理区包括传达室、值班室、监控室、办公室、财务室、
会议室、更衣室和进场消毒室,应设在生产区风向上方或平行的一侧。生活区包括宿舍、食堂、淋浴房
和厕所等工作人员生活场所。生活管理区应限制外来人员进入。
5.2.4隔离和粪污处理区
隔离和粪污处理区应设在生活管理区和生产区的下风向及地势较低处。
6建筑要求
6.1鸽舍宜南北朝向建设,东西走向排列,舍间距一般为3倍~5倍檐高,屋面坡度宜为15%~25%,
挑檐为0.25m~0.3m。
6.2鸽舍整体为钢架结构或者砖混结构,建筑材料应防水,保温性能良好。
6.3屋面宜采用厚度为7.5cm~15cm的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玻璃棉、岩棉等夹心彩板,透明与不
透明的间隔排列。
6.4青年鸽飞棚采用轻钢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