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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使用说明.doc

发布:2017-10-12约2.99万字共4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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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使用说明 第一部分 工期定额概况 1985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了《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原定额),该定额执行以来,对加强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缩短施工工期、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管理水平的提高,原定额己很难适应当前建设市场的需要。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10号文件“关于修订建安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自1998年开始,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组织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江苏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总站、陕西省建筑经济定额办公室,对原定额进行了修订。于2000年2月经建设部建标[2000]38号文件“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新定额)的通知”批准施行。 一、新定额修编的必要性 1.自1985年以来,随着建筑业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技术水平的提高,管理工作的加强,工期水平发生了较大变化。 2.推行招标承包制以后,若干种承发包方式的并存,如建设项目发包、单项工程发包、单位工程发包、±0.00以下工程发包、装饰工程发包等,原定额不能满足需求。结构与装饰分别发包己成为一种趋势。 3.原定额的项目、子目不全,不同用途、不同结构、不同层数和不同面积之间的分档划分也不尽合理,进行修编己成为必然。 4.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的不断涌现,需要及时进行补充。 5.原定额是依当时的工程情况编制的,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大型工程日益增加,以原定额计算的工期与实际工期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如面差的计算,原定额规定最大面积为40000m2,超过者按面差计算,其结果严重背离实际工期。 6.长期以来,工期定额执行无章可循,缺乏政府部门必要的监督检查,如业主不合理地要求提前工期成为普遍现象,盲目地缩短工期导致工程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有待于定额修编后,制定相应的工期管理办法,以规范市场行为。 二、新定额修编的步骤 新定额的修编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1.确定修编的依据和原则,统一定额的项目、子目。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制定《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方案及实施细则,召开编制工作会议,确定修编的原则、依据,落实主、参编单位承担编制任务。 (2)各主编单位成立编制组,开始具体编制工作。 (3)调研、收集资料,确定项目划分。进行参编单位项目划分征求意见,召开项目划分研讨会,最终确定项目设置、子目和档次。 2.确定定额工期水平。确定定额水平是定额编制的关键,在采用理论方法计算的基础上,总结10多年来贯彻执行工期定额实践经验,三个类别地区分别汇集本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资料,加以综合,拟定本类区的项目、子目、定额工期水平。主编单位对工期水平进行总协调。 3.定额稿征求意见,召开定额审查会,报送审稿。按照定额编制程序,定额初稿完成后,进行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后进行修改;经修改召开定额审查会;审查会后,编制组按照专家的审查意见,再进行测算修改;经修改后,向部报送审稿,最后形成报批报告,由部批准颁发执行。 三、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时制实施办法。 2.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3.建设部关于修编工期定额的文件:建标[1998]10号文件《关于修订建安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 4.现行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基础定额。 5.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安装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6.己完工程合同工期、实际工期等调研资料。 7.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修订工期定额的调研、测算资料。 8.其它有关资料。 四、影响工期定额制定的主要因素 1.时间因素 春、夏、秋、冬开工的时间不同对施工工期有一定的影响,冬季开始施工的工程,有效工作天数相对较少、施工费用较高、工期也较长。春、夏季开工的项目可赶在冬天到来之前完成主体,冬天则进行辅助工程或室内工程施工,可以缩短建设工期。 2.空间因素 空间因素也就是地区不同的回素。如北方地区冬季较长,南方则短些,南方雨量较多,而北方则少些。一般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 3.施工对象因素 是指结构、层数、面积不同对工期的影响。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同一规模的建筑,由于其结构形式不同,如采用钢结构、预制结构、现浇结构或砖混结构,其工期不同。 同一结构的建筑,由于其层数。面积的不同,工期也不相同。 4.施工方法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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