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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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考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我省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考评工作,根据《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附件1),明确本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一、考评职责
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考评工作由省局政策法规处监督、指导,由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具体负责,相关业务处及属地安监局参与。
二、申请
企业自愿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提交材料:
(一)按《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2)格式填报3份,由企业按要求填报。在申请表中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行政印章;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印章。
(二)企业基本情况简介,1千字左右。应包括企业历史沿革,现状和组织机构,员工数据、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配备情况;主要生产系统、产品、生产规模,涉及的主要物料、中间产品和废弃物等。
(三)安全文化创建情况,4千字左右。应按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2008,附件3)的12个要素内容来填写,重点突出安全理念在员工中的传达,员工对风险的了解和防范的参与,安全激励措施与成效,持续改进等内容。还应介绍三年以上安全生产绩效,包括工伤事故、职业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成效等。
(四)企业应按照《江西省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对安全文化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客观的评分,并在评分表上加盖行政印章,签署自评时间等信息。
(五)申请单位认为具有鲜明企业安全文化特色的其它相关材料。
(六)企业在申报纸质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版完整申报材料。
三、推荐
属地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安监局推荐,在企业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负责审核申请企业的工伤事故情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
四、受理
(一)由局宣教中心负责受理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申报的材料,并对申报材料齐全性、申请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考评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形式审查。
(二)经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且材料齐全的应出申请受理单。受理单一式三份,1份给申请企业,1份存档,1份经办人留存。
(三)对形式审查存在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按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求出具补充材料通知单。补充材料通知单一式三份,1份给申请企业,1份存档,1份经办人留存。
(四)对于形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不予受理通知单一式三份,1份给申请企业,1份存档,1份经办人留存。
五、现场考评
(一)成立现场考评组。考评组成员由局有关业务处室、宣教中心、技术专家,设区市和县(市、区)安监局人员组成。考评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每次考评应在考评组成员中明确1名组长。
(二)考评规则
1.现场考评工作由组长主持进行,并对考评结果负责。
2.现场考评的方法包括现场检查、抽查,文件、记录和管理资料审核,员工访谈和现场测试等方式。
3.考评组成员各自独立进行评判。评判标准为《江西省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4.考评人员现场判分,并记载存在问题或扣分理由;汇总得分,并签字和签署考评时间;考评人员对考评结果负责。
(二)考评程序
现场考评工作分为四个步骤: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评分及汇总;情况反馈。
1.听取汇报
(1)考评组介绍考评组成员、工作安排、考评方法和考评纪律;
(2)被考评企业介绍单位基本情况,汇报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主要成果和取得的荣誉,考评前三年以来的安全生产绩效,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自评情况和结果;
(3)考评组成员补充提问,了解企业相关情况等。
2.现场检查
(1)对企业作业现场环境、设备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使用等进行检查或重点抽查,安全文化宣传的载体、形式、内容和多样性进行了解;
(2)对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奖惩,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等进行审核;
(3)对员工的安全知识、意识和风险防控、安全文化的了解、掌握程度进行调查、访谈、提问,或者进行测试等。
3.评分及汇总得分
(1)考评组成员根据《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分标准》(试行)进行逐项评判,对扣分项应记载扣分的理由或存在问题;
(2)由现场考评专家组长汇总现场考评得分,按各考评员评分的总和除以考评专家人数,即为现场考评分。
(3)对扣分项或不符合项进行统计、归纳存在问题,纠正可能评分的差误。
4.情况反馈
(1)由现场考评组长通报考评结果和扣分项,征询被考评企业意见;
(2)被考评企业质疑,评审组答疑;
(3)形成现场考评结果,考评组成员及企业负责人签字;
(4)省局相关业务处室代表,就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希望;
(5)设区市和县(市、区)安监局代表就如何促进企业持续改进,提升安全生产绩效,深化安全文化建设,服务企业发言;
(6)被考评企业负责人作表态性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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