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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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期间综合环境监督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期间综合环境监督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4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信函或电话等方式反馈至三门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1021339668@
联系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县行政中心7楼),邮编:317100。
附件:关于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期间综合环境监督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三门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三门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期间综合环境监督管理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临近,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在考试期间严格控制县城部分地区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考试工作安排
1.考试时间:2017年4月8日-10日。
2.考点学校:三门中学、三门第二高级中学。
二、关于环境噪声污染监管
自4月7日夜间19:00至10日上午11:30对城区各类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并采取以下强制性措施:
1.三门中学、三门第二高级中学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一律停止施工。
2.城区易产生噪声的建设工程,夜间19:00至次日7:00时段一律停止施工。
3.婚丧喜事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使用高音喇叭、乐队鼓号及电子火炮。
4.禁止居民家庭娱乐活动的电器和音响设备音量超标。
5.禁止宗教集会等活动产生过大音量。
三、关于交通管制
1.范围:文化路海游大桥至???门中学路段、西区大道第二高级中学大门前路段。
2..8日至10日:上午(7:00至7:40、9:30至10:10),下午(12:30至13:10)时段禁止车辆鸣号并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所有机动车辆通行。
四、违反上述规定者一律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希望广大市民加强监督,积极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
县政府直线电话12345
县公安局110
县民宗县建设规划局12319
县文广新局12318
县环境保护局12369
县行政执法局96310
县招生 三门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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