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腊肉(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pdf
T/0001—2025
安化腊肉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安化腊肉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原辅料要求、加工技术要求、产品要求、检验规
则、标签与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安化腊肉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
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GB27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腌腊肉制品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9695.19肉与肉制品取样方法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19480肉与肉制品术语
GB207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
GB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2023)《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GB/T19480界定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化腊肉
以鲜(冻)猪肉及可食用猪副产品为原料,在安化县行政区域内按安化腊肉的传统工艺加工,经选
料、解冻(或不解冻)、分割、适量添加食品添加剂、食用盐与白酒(加或不加)、低温腌制、晾干定
型、用硬杂木熏制、低温贮存柔化、洗切或不洗切、包装或不包装加工制成的腌腊肉制品。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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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01—2025
硬杂木
密度≧0.7g/cm以上的熏制薪材,安化常用的有油茶木、栎木等,不允许使用含油脂高的松木及锯3
木屑。
3.3
手工皮纸
以竹木纤维为原料,经加碱浸泡、粉碎、过滤洗涤制浆、抄纸、晾纸、制成的具有通透性且隔尘隔
烟纸张。
4产品分类
根据包装形式不同,产品分为三类。
4.1纸包腊肉
在腊肉熏制的后阶段,用手工皮纸包裹腊肉胚,再进一步在烟熏室内慢熏自然气流干制。这类产品
隔离了部分的烟尘,熏制时间较长。
4.2方便腊肉
以安化腊肉为原料,经肉皮软化、去烟尘处理、分切或不分切、晾干装袋、真空封口、冷冻贮运,
需冷链销售、简单烹饪熟制即可食用的腊肉制品。
4.3传统腊肉
以鲜(冻)猪肉及可食用猪副产品为原料,经安化传统方式带骨分割、熏制而成的腌腊肉制品。
5原辅料要求
5.1鲜(冻)猪肉及可食用猪副产品应符合GB2707的规定。
5.2食用盐应符合GB2721的规定。
5.3白酒应符合GB2757的规定。
5.4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5.5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5.6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及有关规定。
6加工技术要求
6.1工艺流程
应符合图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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