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吉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评报告.docx
I
目录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7
3环境质量状况 14
4评价适用标准 17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1
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8
7环境影响分析 29
8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33
9结论与建议 34
附图
1、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房屋所有权证;
3、房屋土地证;
4、厂房租赁合同;
5、排水证;
1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杭州吉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吉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XX
联系人
XX
通讯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聚园路12号6幢103室
联系电话
XXXXXXXX
邮政编码
310051
建设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聚园路12号6幢103室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迁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O8011汽车修理与维护
建筑面积
约300m2
绿地率
/
总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
(万元)
10
环保投资比例(%)
20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一、项目由来
杭州吉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位于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二村,经营范围为: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企业2004年委托编制《杭州吉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并取得环保审批。
因市场需求、公司发展等原因,企业投资50万元,拟将厂房由原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二村搬迁至杭州市滨江区聚园路12号6幢103室,租用杭州茂源实业有限公司工业厂用房,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未发生改变,投产后可实现年维修汽车1500辆,喷补漆50辆(将小面积补漆折合成整车计算)。
为了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特委托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我公司通过现场踏勘、调查和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审查。
二、评价依据
1、法律法规
2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实施);
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9)《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发[2012]130号,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2.10.29);
10)《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国务院2015年4月2日发布)
2、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号,2003年9月1日实施);
2)《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号,2009年1月1日实施,2013年12月19日修正);
3)《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4号,2006年6月1日实施,2013年12月19日修正);
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288号令2011年10月25日发布,根据2014年3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等9件规章的决定》修正);
5)《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2006年7月13日实施,2012年3月12日修正);
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25日实施);
7)浙江省环保局浙环发[2014]2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
3
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于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