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_.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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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病预防管理工作。1.2.本标准适用于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职业病的预防。
职业病的概念:职工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的,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确珍的疾病。
职业病的范围,从事特种作业或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由于作业环境和职业损害造成的职业病。
从事特种作业或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在入厂或改换工种前,应在东风公司职防所进行体检,以保证其身体是健康的。
每年应制订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方案,支配体检准时发觉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在体检中发觉疑似职业病的,要准时支配复查,在疑似职业病病人的诊断或医学观看期间,不得解除或者中止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发觉确诊的职业病例时,应当准时向制造运营部和综合管理部报告,原证明材料要存档备案。
职业病的管理
综合部在支配特种作业或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工种前,应组织进行体检, 并建立台帐,对体检结果进行存档。对不符合身体条件的人员不得支配特种作业 或有毒有害工作岗位。
制造运营部在进行三级教育或转岗教育前,应查看体检结果,避开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有毒有害作业。
制造运营部是职业病预防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应制订体检方案,
组织每年的体检工作,并对体检结果收集归档。
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制造运营部要支配其进行复查和诊断。
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凭诊断书在东风公司职防所就诊、治疗、康复和定期复查。
对于不适宜连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患者,综合部按要求将其调离.支配职业病患者新的工作岗位时,其岗位应对职业病患者的治疗有利。
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及公司规定的职业病患者的治疗、康复费用。伤残及丢失劳动力量的社会保障,按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职业病患者变动工作时,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在机构变动时,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妥当安置职业病患者。
制造运营部应依据《职业病例登记表》建立职业病例登记台帐,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工会及员工代表可通过笔形了解职业病患者的状况,并可在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代表职工与工厂进行沟通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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