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厂管理制度-出入厂管理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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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厂管理制度-出入厂管理规则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维护工厂安全及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订定本规则。
第二条 范围
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时,应遵守本规则规定,由守卫负责管理。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 本企业人员
(一)本厂区人员:
1.上下班应穿着制服,佩挂胸章于左胸处,始得打卡出入厂。
2.助理工程(管理)师以上人员及因公需经常出入厂人员经厂处长核准者,得随时出入厂(胸章标明符号)。
3.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厂时,应凭“从业人员出入门证”一式三联经主管科长核签,第一联存其服务部门,第二、三联出厂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由公出人员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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