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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黟县家电下乡阶段性工作总结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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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家电下乡工作简报 第1期   黟县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2月23日 黟县家电下乡阶段性工作通报 我县的家电下乡工作自2008年12月1日全面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局、财政局的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开展有序,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1、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情况。目前,经县商务局备案审核通过的网点有9家,分别是:黟县银辉家电城、黟县海力电器商场、黟县金龙家电、黟县华艺电器维修中心、中国联通黟县营业厅、中国电信黟县营业厅、黟县山威音响电器行、渔亭江积良家电店、渔亭五交化家电经营部。 2、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和补贴情况。根据家电下乡管理信息系统资料显示,截至2月22日,全县共销售家电53台,销售金额86061元(农民可以得到财政补贴资金11187.93元)。其中:冰箱23台,金额44926元;彩电12台,金额17187元;洗衣机18台,金额23948元;手机0台,金额0元。财政补贴备案核查通过9台,补贴金额2245.1元。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工作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08〕70号)和全省家电下乡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的精神,制定了《黟县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局、经贸局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广电、工商、税务、质监、农村合作银行、公安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黟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商务局,负责全县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有力地推进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全面展开。 2、做好销售网点备案工作。做好销售网点的备案工作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的基础。县商务局根据各销售网点的申请,对各销售网点的销售企业授权情况、能否配备电脑上网、开具税务发票、销售规模、诚信经营、售后服务能力等情况,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了备案工作,并组织好各销售网点负责人参加市商务局举办的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工作。 3、广泛宣传。为帮助农民朋友进一步了解家电下乡这项惠民工程,促进我县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县商务局、财政局、广电局等单位采取多项措施开展家电下乡宣传工作:一是县商务局组织县财政局、广电局等部门对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并在市、县电视台分别播出;采取滚动字幕方式在县电视台宣传报道;二是县商务局编写印制《关于开展家电下乡活动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300余份,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发至各行政村、各销售网点、以及县城各主要集中宣传点张贴宣传;三是县商务局、财政局指导、督促各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加大宣传力度,大多数销售网点都采取了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关于开展家电下乡活动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在家电下乡产品上放置“家电下乡,政府补贴13%”等字样的小宣传牌和家电下乡产品目录等多种形式宣传。及时纠正少数销售网点假冒家电下乡名义,在非家电下乡产品上标注“企业家电下乡、补贴13%”或“现金返还13%”等混淆视听,促销非家电下乡产品和进行反宣传等违规行为。 4、加强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县商务局多次到各销售网点了解、指导、帮助解决销售网点不会网上操作申报、家电下乡产品货源不能及时到位、广告宣传、行政执法等实际问题;县国税局、商务局根据销售网点关心的税务征收、发票管理、一般纳税人申报等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国税局对申报一般纳税人的销售网点积极做好上门服务工作并限期办理,解决销售网点后顾之忧;县财政局、农村合作银行积极从方便农民消费者的角度出发,进一步优化补贴兑付流程,完善机制,简化程序,切实为农民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县商务局、财政局、广电局密切配合在市、县电视台开展多次新闻宣传报道。 三、存在问题 1、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情况不理想,总量小。目前在网上录入销售家电信息的网点只有3家;尚有6家没有在网上录入销售信息,其中,4家没有发生实际业绩。 2、部分销售网点为销售库存商品以及认识上问题,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积极性不高,配备的家电下乡产品数量少,少数网点至今没有配备电脑上网,延误农民及时领到补贴款,甚至有极少数网点作反面宣传。 3、少数销售企业没有按照承诺要求,及时调配下乡产品到销售网点,致使许多网点在春节期间没有家电下乡产品,严重影响了“两节”销售,这是导致我县销售远远落后其他区县的关键。至今仍有部分企业没有给下级网点发放标识牌和相关宣传资料。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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