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方案.docx
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目标
本次活动的主要目标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信任感。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活动能够顺利开展,市人民检察院将成立矛盾纠纷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检察长任组长,市检察院各部门、市法律服务中心、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的代表任成员。领导小组将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果。
三、活动内容
1.加强宣传教育
市人民检察院将组织检察官走进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宣传法律知识,普及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渠道,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2.聚焦突出问题
市人民检察院将通过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聚焦突出问题。检察官将走上街头、进入社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矛盾纠纷的实质和背景,耐心解答群众疑虑,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3.推进调解工作
市人民检察院将组织检察官参加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对于复杂的矛盾纠纷问题,将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中心等单位协同处理。
4.加强监督执法
市人民检察院将采取监督执法的方式,对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出现的不当干预、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四、实施保障
1.投入人力物力
市人民检察院将通过内部调整,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活动顺利推进。
2.加强培训
市人民检察院将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优化工作机制
市人民检察院将优化工作机制,推行案审会议制度,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和质量。
通过上述实施方案的执行,我们相信能够有效地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年活动,为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