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PM15号_2016中文版__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的管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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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植检措施标准草案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修改稿
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的管理
(2009 )
目 录
引 言
范围
环境声明
参考文献
定义
要求概要
要 求
1. 限定的根据
2. 限定性木质包装材料
2.1 豁免条款
3. 木质包装材料的检疫措施
3.1 已批准的植物检疫措施
3.2 待批准的新的或修改的处理措施
3.3 替代性双边安排
4. 国家植物保护机构的责任
4.1 法规方面的考虑
4.2 标记的采用和使用
4.3 再利用的、修缮的和再制造的木质包装材料的处理和标记要求
4.3.1 木质包装材料的再利用
4.3.2 经修缮的木质包装材料
4.3.3 再制造的木质材料
4.4 过 境
4.5 进口程序
4.6 在进口点(时间)违反本标准的植物检疫措施
附录1
已批准的与木质包装材料有关的处理措施
附录2
标记及其应用
附件1
违反本标准的木质包装材料的安全处置方法案例
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的管制/ 2
引 言
范 围
本标准介绍了旨在减少国际贸易中原木制造的木质包装材料引入或传播检疫性
有害生物风险的检疫措施。本标准所涉及的木质包装材料包括垫木,但不包括
那些经加工处理过已无有害生物的木材制造的木质包装物(如胶合板)。
本标准所描述的植检措施并不是为了提供持续的保护手段,以免受有害生物
或其它生物的污染。
环境声明
与木质包装材料有关的有害生物会对森林健康和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
实施本标准可以大大减少有害生物的扩散,从而减少其不利影响。在某些情
况下得不到替代性处理方法或不是所有国家都能得到替代性处理方法时,或
得不到其他适当的包装材料时,溴甲烷也列入本项标准。已知溴甲烷会破坏
臭氧层。正在寻求环境更加友好的替代性处理方法。国际植保公约已就此事
项通过了有关“替代和减少使用溴甲烷作为植检措施”的一项建议(2008
年)。
参考文献
过境货物,2006 年。ISPM 第25 号,粮农组织,罗马。
输出验证制度,1997 年。ISPM 第7 号。粮农组织,罗马。
植物检疫术语表,2008 年。ISPM 第 5 号,粮农组织,罗马。
输入植物检疫管理系统准则,2004 年。ISPM 第20 号,粮农组织,罗马。
检验准则,2005 年。ISPM 第23 号,粮农组织,罗马。
违规和紧急行动通知准则,2001 年。ISPM 第 13 号,粮农组织,罗马。
国际标准组织3166-1-alpha-2 code elements》
(/iso/english_country_names_and_code_elements).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1997 年。粮农组织,罗马。
限定有害生物的植物检疫处理,2007 年。ISPM 第28 号,罗马粮农组织。
在植物检疫措施中替代或减少溴甲烷的使用,2008 年。国际植保公约建议,
罗马粮农组织。
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的管制/ 3
破坏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国际公约,2000 年。臭氧层保护秘书处,联合国
环境署。ISBN :92-807-1888-6 (/ozone/pdfs/Montreal-
Protocol2000.pdf )。
定 义
本标准采用的植物检疫术语的定义可参见ISPM 第 5 号(植物检疫术语表,
2008 年)
要求概要
已批准的植物检疫措施,可显著地降低通过木质包装材料而引入和传播有害
生物的风险,包括使用去皮木材(残留树皮的允许量有明确的规定)和应用
已批准的处理措施(如附录 1 所述)。公认标记(如附录 2 所述)的应用,
确保易于识别已采用批准的处理措施的木质包装材料。对已批准的处理措
施、相应的标记及其使用方法均作出说明。
出口和进口国的国家植物保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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