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直线加速器项目环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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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项目概况…………………………………………………………………..2
放射性同位素及密封源…………………………………………………..9
废弃物(重点是放射性废弃物)…………………………………………………………………………………………………………11
污染源分析(包括贯穿辐射污染)……………………………………12
环境影响分析……………………………………………………………………………………………………………………………35
附图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现场照片
附件
附件一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附件二 医院直线加速器使用情况说明
附件三 射线装置许可证
附件四 医院射线装置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附件五 项目辐射环境监测报告
附件六 公众参与调查表
表1项目概况
单位名称 浚县脑血管病医院 地址 浚县县城北关大街路西94号 法人代表姓名 赵志军 电话 0392-6871168 邮编 456250 项目联系人 李峰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浚县脑血管病医院医用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 项目用途 放射治疗 项目建设地点 医院放疗科 项目依据 / 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新建(补办) 总投资(万元) 170 核技术项目投资(万元) 核技术项目环保投资(万元) 应用类型 放射性同位素应用 密封源 射线装置 其它 / / / 核技术应用的目的和任务
能够展开床位近54床,实行就诊、检查、治疗“一条龙”服务。直线加速器利用微波电场,沿直线加速电子到较高能量,然后把加速后的较高能量的电子,经过窗或靶和束流监测系统送到肿瘤部位,从而达到放射治疗的目的。III类射线装置。医院射线装置应用的目的和任务在于医疗诊断、治疗方。医院现有射线装置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本次环评内容包括医院拟启用4MV直线加速器、CT及X线机。
项目由来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等要求,受浚县脑血管病医院委托,由河南东方环宇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医疗使用类放射源的,生产、销售、使用类射线装置应当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表第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使用III类射线装置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托后,河南东方环宇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于2011年月日派遣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调查、监测和资料收集工作,在此基础上我环评单位编写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评价目的
(1)
(2)辐射防护措施
(3)为运行期辐射环境保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10月;
(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2005年12月;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
(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31号令)及环境保护部第3号令对其所做的修改决定;(6)(7)《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格式》(HJ/T 10.1-1995),国家环境保护局;
(8)《核辐射环境质量评价一般规定》(GB1215-89);
(9)《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61-2001;
(10)《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1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GBZ126-2002;
(12)《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130-2002;
(1)浚县脑血管病医院电子直线加速器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见附件)。评价标准
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
B1.1.1.1条规定:应对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进行控制,使之不超过下述限值:a)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何追溯性平均),20mSv;
本项目取其四分之一即5mSv作为职业工作人员的剂量管理限值。
B1.2.1规定:实践使公众中有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算值不应超过下述限值:a)年有效剂量,1mSv;
本项目取其四分之一即0.25mSv作为公众人员的年剂量管理约束值。
2、《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GBZ126-2002)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进行人体治疗时的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能量在50MeV以下的加速器的生产和使用。
4.2 有用线束直接投照的防护墙(包括天棚)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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