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电子商务产业园合作协议.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电子商务产业园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尽快实现甲方所拥有物业项目的投资收益,缩短项目空置时间,
减少投资风险,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利用阳光
新业中心写字楼 (以下简称该中心)共同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相关事项,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达成以下
条款:
一、共建目的和意义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深入应用,电子商务产业链呈现快速
发展态势。 鉴于阳光新业商业中心地理位置及锦江区政府对电子商务产
业园的发展规划及高度重视。 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 通过打造基础设
施、建立专业产业服务平台以及整合各行业优质商务资源, 合作共建成
都市锦江区电子商务产业园 B 区,为解决该中心写字楼招商难题、 为区
域经济转型升级、为培育新兴电商产业集聚区再作新贡献。
二、共建和运营形式
2.1、产业园由甲乙双方共同建设,甲方提供场地,乙方作为产业园
项目顾 问及运营管理方派驻招商管理服务团队驻场,设立产业园运营
实体,具体负责产业园的实际运营、招商和管理;
2.2、为创新产业园运营模式,加快产业集聚,带动相关企业入驻甲
方所拥 有的该中心写字楼,乙方招商团队作为招商顾问及首席招商代
理入驻该中心;
2.3、产业园运营管理期限为 5 年即 2015 年 月 日至 2019 年 月 日
止;
2.4、甲乙双方须定期举行招商工作专题会议,甲方作为召集方就招
商过程 中遇到的问题相互沟通交流,共同制定招商策略、寻找解决方
案;
2.5、乙方拥有该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的永久知识产权及运营解释权,
作为乙方商业招商解决方案核心产品之一进驻甲方写字楼项目。
三、建设规划和目标
3.1、产业园总体规划为该中心( 7、8、9 楼)建筑面积约 7200 平方
米,并 根据实际市场需求双方协商可以扩充至整栋大楼,甲方须建设
相关公共会议厅、服务接待区等配套场地和设施;
3.2、通过 12-24 个月的努力,将建成成都市内最具规模最具影响力
的电子 商务特色产业园,乃至建成省市级互联网及电子商务产业示范
基地;
3.3、集聚 300 家以上优质规模化互联网及电子商务企业,产业园内
企业实 现年销售收入 30 亿元以上。
四、甲方在共建中的职责和义务
4.1、甲方协调相关物业资源, 提供不少于建筑面积 50 平方米的产业
园前台 接待服务场地,并提供硬件配套设施(包括服务台、接待区桌
櫈、会客室、小型会议室及投影设备、饮水机等);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