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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跳绳比赛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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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绳竞赛规则(试行) (2011----2014)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组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前 言 跳绳是一项深受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喜爱的体育健身项目,在我国有广泛的人群基础和悠久历史。为推动我国跳绳运动的普及与发展, 2010年7月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在成都体育学院组织召开了《跳绳运动竞赛规则》编写会。本规则是在认真总结2007年跳绳竞赛规则的基础上,并充分参照国际跳绳组织制定的规则基础上,结合我国跳绳运动开展现状和竞技发展需求编写而成。 在研讨和编写过程中,古 桥、巍 勇、崔 山、吕韶钧、韦晓康、董国芬、邱建钢、蔡颖敏、韩跃刚、刘先陆、汤炳奎、胡少军等做了大量的工作,成都体育学院、上海赛体和上海体育学院跃动跳绳队对本规则的编写给予了大力支持。 本规则经中国跳绳运动委员会审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编写组 2011年1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一条 宗 旨 2 第二条 目 的 第三条 解释权 2 第二章 竞赛通则 5 第四条 竞赛项目 5 第五条 竞赛分组 6 第六条 奖项设定 6 第七条 比赛场地 6 第八条 比赛器材 7 第九条 比赛服装 7 第十条 比赛音乐 7 第十一条 比赛口令 8 第十二条 赛场礼仪 8 第十三条 比赛顺序 8 第十四条 检录 8 第十五条 弃权 9 第十六条 失误 9 第十七条 犯规 9 第十八条 申诉 10 第十九条 兴奋剂检测 10 第二十条 参赛人员规定 10 第三章 仲裁委员会与裁判人员 2 第二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 2 第二十二条 竞赛委员会 2 第二十三条 裁判人员组成 2 第二十四条 裁判职责 3 第四章 评分办法 11 第二十五条 计数赛评分办法 11 第二十六条 花样赛评分办法 第二十七条 表演赛评分办法 19 附件一 个人绳花样难度动作分类 21 附件二 两人(或以上)同步花样难度动作分类 附件三 车轮跳花样赛难度动作分类 23 附件四 三人交互绳花样难度动作分类 24 附件五 裁判员计分表格 26 2011--2014年中国跳绳运动竞赛规则(试行) 总 则 第一条 宗 旨 为了促进我国跳绳运动的推广和普及,推动跳绳运动的规范化发展,加快与世界跳绳运动的接轨和融合,更好地为全民健身事业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目的 为中国跳绳运动竞赛提供客观、统一的竞赛标准。 为裁判员公正、准确地评分提供客观依据。 为参赛者提供赛前训练和比赛的依据。 第三条 解释权 本规则是中国开展跳绳运动的规范性文件,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竞赛中试行。 竞赛通则 第四条 竞赛项目 计数赛 30秒单摇跳; 30秒双摇跳; 3分钟单摇跳; 连续三摇跳(建议12周岁以上); 4 X 30秒单双摇接力; 3 X 40秒交互绳单摇接力; 3分钟10人长绳“8”字跳; 花样赛(45—75秒) 个人花样 两人同步 表演赛时间4—8分钟;表演人数5—20人。 第五条 竞赛分组 根据竞赛规程进行分组,方法如下: 按性别分为男子组、女子组、男女混合组。 按年龄分为儿童组(12岁及以下)、青少年组(13-17岁)、成人组(18岁及以上)。 第六条 奖项设定 根据竞赛规程设置。 比赛场地(图2-1) 图2-1 跳绳比赛场地示意图(单位:米) 计数赛场地:5米×5米;3分钟10人长绳“8”字跳项目要求两名摇绳运动员,二人间距不小于3.6米。 花样赛场地:12米×12米; 表演赛场地15米×15米。 正式比赛场地的地面须平整光滑,应为优质运动木地板或塑胶弹性地面,无影响比赛的隐患。比赛场地四周至少有3米宽的无障碍区;比赛区上空的无障碍空间,从地面至少高4米。 比赛场地界线宽为5厘米,线宽不包括在场地内,颜色应与场地有明显区别。 裁判席设在裁判区内。裁判区为比赛场地周围3米区域,离观众席至少2米。 在运动员比赛的同时,教练员及其他参赛人员应在指定区域。 第八条 比赛器材 比赛用绳及其它设施须经组委会审定。 绳体及手柄的长短、粗细、颜色、形状、结构、材料和重量不限,也可使用不带手柄的绳具。 不可使用外部助力器材。 比赛用绳不得有安全隐患和影响裁判员判断的饰物。 在个人绳的比赛中,每名运动员只能使用1根绳子;在车轮跳、交互绳的比赛中,每队只能使用一副(两根)绳子;在表演赛中,长绳的长度至少7米(上场前由主裁判测量)。 第九条 比赛服装 各代表队参赛人员须统一比赛服装,男女运动员服装款式可以不同,但颜色应该统一。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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