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沈阳农业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报考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规模
我校2013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规模数130人左右,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名额以国家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人员;
(2)2013年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最迟在2013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
(3)已获非全日制硕士学位人员,外语水平要求达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公共外语五级(PETS5)或大学外语六级合格;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6项条件:
①从正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连续工作6年或6年以上;
②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
③外语水平要求达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或大学外语六级合格;
④近6年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⑤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励(前3名)或正在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者;
⑥通过我校专家组审查,确认具备同等学力资格。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并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4.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5.有2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推荐书,其中有一名为所报考导师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我校继续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方式,报名网址:待定
1.网上报名时间:待定,逾期不予受理;
2.现场信息确认: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或现场提交报考材料;
3.考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13年3月中旬,待定;
复试时间:3月中旬,待定;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3月中旬,待定。
4.考试地点:沈阳农业大学。
四、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的同时要向招生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1.沈阳农业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A4双面打印);
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需在报名登记表“对考生报考的意见”一栏内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同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除需在报名登记表“对考生报考的意见”一栏内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同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外,还须由所在研究生管理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报名登记表“对考生报考的意见”一栏内由考生所在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同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外地考生可先寄复印件,领取准考证时交验原件);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4. 应届硕士和硕博连读考生提供在学证明;
5.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密封,其中有一位须为所报考导师);
6.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本科阶段和进修硕士主干课程的成绩单);可以是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成绩单原件,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及人事部门公章;
7.非应届硕士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中的评议书,并在评议书上注明考生姓名并加盖公章。
8.非全日制人员的其他材料(具体见招生简章有关要求);
9.体检表(体检须在我校或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10.政治审查表(自行下载)
11.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沈阳农业大学博士招生报名确认单”;
12.报名考务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考试费400元)。
请考生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在5年内不再接受该考生报考。
报名费和报考材料提交办法:
邮寄:报名费和报考材料均要求2013年1月8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往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沈阳市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研招办,收件(款)人:马晴晴,邮编:110866),汇款单留言处必须注明报考考生姓名及报名ID号;信封上请注明博士报考材料。
现场提交:现场接收报考材料(含报名费)时间为2013年1月8日—1月11日。
以上材料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按顺序装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