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工程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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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工艺技术、总图运输及公用工程、环境保护、项目管理与运营、项目影响效果分析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00碳素结构钢
GB/T709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159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688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2015年版)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GB50068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T500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120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固体废物焚烧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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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渣bottomash
生活垃圾焚烧后炉床排出的渣,以及过热器和省煤器排出的灰渣。
4总体要求
4.1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的综合利用项目选址时,应对当地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土地要素保障等进行调研。
4.2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场地应选择工作、交通、生活较为便利,周边地形平坦,建设环境良好的区域。
4.3炉渣的处理、处置过程应节能、环保、零排放、零污染,在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实现再生综合利用,对周边水体不应造成影响。
4.4处置利用以环保砂、细泥、废铁、废铜、废铝等为主要产品,其中环保砂、细泥等主要用于环保砖、生态水泥等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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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炉渣处理过程中未燃尽的可燃物垃圾收集回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二次燃烧,将熔渣、陶瓷碎片、玻璃和其他一些不可燃的物质经过破碎和筛分后进行资源利用,生活垃圾全部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炉渣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应符合GB16889。
4.6对处理后的炉渣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a)做为免烧砖的生产原料;
b)石油沥青铺装路面的应用:可与其它骨料相混合,用作石油沥青铺面的混合物;c)在水泥混凝土中的应用:代替部分骨料,与水、水泥按一定比例制成混凝土砖;
d)在填埋场覆盖材料方面的应用:压实处理降低其渗透系数,可用来做填埋场场盖材料;e)用做路基、路堤等的建筑填充材料;
f)制备工业上吸附用的沸石材料等其它应用。
5工艺技术
5.1生产线工艺流程
5.1.1生产工艺选择
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及炉渣的特点,对炉渣中的金属类物质的分离,从理论及实际应用的情况分析,一般采用筛分和磁选等技术手段。
5.1.2处理工艺区域划分及功能
处理工艺区域划分及功能要求如下:
a)炉渣堆放区域:其主要功能是一个月以上储存量的炉渣堆场;
b)炉渣金属资源化生产车间:其作用主要是炉渣破碎,金属分离,金属回收。可回收各种金属资源,得以回收和利用;
c)水循环系统:主要是水的循环,从而得到有效利用,车间生产后的水流经过储渣池,沉渣池,沉淀池,循环水池,经过处理后的水通过提升泵输送到生产车间循环利用,从而达到零排放不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1.3水处理循环系统
5.1.3.1生产车间跳汰机出水流入储渣池进行隔渣,隔留泥渣后自流进入沉渣池、沉淀池和循环水池。
5.1.3.2在沉渣池和沉淀池,定期采用聚合氯化铝和漂白粉对污水进行混凝沉淀及消毒处理。
5.1.3.3处理后的水通过循环泵,回用于生产车间,从而达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1.3.4定期采用新鲜水进行补充生产用水。
5.2设施设备
5.2.1设备选型
5.2.1.1设备选择应符合技术先进、可靠和经济合理性,与项目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和工艺技术相适应,适合产品品种和质量的要求。
5.2.1.2降低原材料、水、电等能源的消耗,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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