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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投诉(举报)办(受)理流程示意图.doc

发布:2017-10-06约小于1千字共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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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投诉(举报)办(受)理流程示意图 投诉人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上访等形式投诉。 60个工作日内办结。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延长的,延长期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投诉人自收到处理意见后30日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复查。 存 档 备 案 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的 投诉人对处理意见满意的的 许可受理科反馈投诉人 (匿名投诉除外) 书 面 告 知 许 可 受 理 科 承办科室完成调查,填写处理意见表,科室负责人签注审查意见。 移 交 承 办 科 室 送 领 导 批 示 许 可 受 理 科 受 理 转送相关部门或交办下级部门或告知投诉人相关事项向其他部门投诉。 不属于本机构受理范围的事项 属于本机构受理范围的事项 领导签发调查处理结果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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