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特种设备安全培训 .ppt

发布:2015-08-19约7.42千字共56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四 特种设备常见违章识别 1、未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取证。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进行特种设备作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2、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第二十八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 第十四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4、每月未定期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无检查记录。 第二十七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5、未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6、特种设备无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11 第六十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7、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第二十六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8、使用的特种设备无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或鉴定证书。 第六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9、使用无资质单位维修特种设备 第十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10、起重设备钢丝绳断股(丝)数量超过标准规定。 钢丝绳和吊钩状况检查说明: 如果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应更换钢丝绳或吊钩: 1.一个绳节距上有六个断丝或一个绳节距内一个绳股上有三个断丝; 2.钢丝绳直径磨损量达到三分之一; 3.扭结、压扁、鸟笼或其他结构性损坏; 4.有热损坏的迹象: (1)直径19mm以上(含)的钢丝绳,直径减少超过1.2mm; (2)直径22mm~30mm(含)的钢丝绳直径减少超过1.5mm; (3)直径32mm~38mm(含)以上的钢丝绳直径减少超过2.4mm。 5.在吊钩最狭窄的位置上测量,开口拉伸量超过正常开口15%以上。 11、板钩心轴磨损超过原尺寸5%。 GB 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2.1.8 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12、锅炉在运行中,安全阀未定期进行手动排放试验。锅炉停用后又启用时,安全阀未进行排放试验。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百零四条 锅炉在运行中,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手动排放试验。锅炉停用后又启用时,安全阀也应进行排放试验。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培 训 采 油 作 业 一 区 2010.09 一 特种设备基础管理知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 根据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修订) 条例规定: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一、特种设备的基本概念 集团公司规定: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石油专用加热炉、湿蒸汽发生器、起重机械 (电梯)、厂内机动车辆、各类气瓶、压力管道、游乐设施等。 锅炉 压力容器 气瓶 压力管道 起重机械 厂内机动车辆 加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