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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忻城马泗塘岭锰矿区采矿权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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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忻城县马泗塘岭锰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PAGE 北京矿通资源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PAGE \* MERGEFORMAT 30 广西忻城县马泗塘岭锰矿区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矿通评报字[2011]第153号 摘 要 评估对象:广西忻城县马泗塘岭锰矿区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评估机构:北京矿通资源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广西忻城县马泗塘岭锰矿区采矿权”,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需要对该采矿权进行价款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评估委托方提供“广西忻城县马泗塘岭锰矿区采矿权”价款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1年9月30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主要参数:保有资源储量为41.80万吨,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29.44万吨,矿山生产规模为6万吨/年,采矿回采率为95%,贫化率为10%,矿山服务年限5.45年,锰矿原矿石不含税销售价格153.85元/吨,折现率取8%,采矿权权益系数为4.6%。 评估结论: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广西忻城县马泗塘岭锰矿区采矿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82.37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叁仟柒佰元整。 由于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以外的范围,以及国家出资探明地范围内自行出资探明的新增资源储量不需要进行采矿权价款评估,因此本次评估按照评估范围内国家出资探明的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与企业自行出资探明的评估利用资源储量的比例,对评估价值进行分割。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出具的《关于对广西忻城县马泗乡塘岭锰矿区新洞、洛冲矿段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探明资源储量相关事项的说明》以及桂林理工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关于忻城县马泗乡塘岭锰矿区范围内国家出资探明资源储量与自行出资探明资源储量的说明》,经评估计算,矿区内“国家出资”探明的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21.55万吨;“企业出资”探明的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9.44万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合计为30.99万吨。则“国家出资”探明的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占总评估利用资源储量的比例为69.54%(21.55 /30.99),“企业出资”探明的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占总评估利用资源储量的比例为30.46%(9.44/30.99)。 因此: “国家出资”探明的资源储量形成的评估价值: “国家出资”探明的资源储量形成的评估价值为126.82万元(182.37×69.54%),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捌仟贰佰元整。 “企业出资”探明的资源储量形成的评估价值: “企业出资”探明的资源储量形成的评估价值为55.55万元(182.37×30.46%),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伍仟伍佰元整。 详见附表1。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根据矿业权登记管理有关规定,评估报告需报送备案后使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评估机构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广西忻城县马泗塘岭锰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童海方(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副研究员) 项目负责人:张国华(注册矿业权评估师、采矿工程师)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张国华(注册矿业权评估师、采矿工程师) 陈开权(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地质高级工程师) 北京矿通资源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5月16日 广西忻城县马泗塘岭锰矿区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矿通评报字[2011]第153号 目 录 TOC \o 1-1 \h \z HYPERLINK \l _Toc309754819 1矿业权评估机构 PAGEREF _Toc309754819 \h 5 HYPERLINK \l _Toc309754820 2评估委托人 PAGEREF _Toc309754820 \h 5 HYPERLINK \l _Toc309754821 3采矿权人 PAGEREF _Toc309754821 \h 5 HYPERLINK \l _Toc309754822 4评估目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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