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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专业型研究生培养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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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专业型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05年9月),特制订本方案。 第一部分 培养目标与要求 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适应地方经济建设、教育发展和音乐表演行业发展需要,培养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具有较系统的音乐与舞蹈理论知识,有扎实而全面的专业技能;具备广博的文化艺术修养与执着的探索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音乐与舞蹈教育、表演人才。 基本素质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能积极为社会主义音乐与舞蹈教育及表演事业服务。 2、人文素养与科学素质:具有较为宽阔的视野,人文艺术与科学思想交融,具有一定的科学思维和科学精神,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有较强的审美能力,具备广博的文化艺术修养与执着的探索精神。 3、身心素质:具有集体荣誉感、坚强的毅力、积极乐观的态度、良好的人际合作关系、健全的人格品质;身体健康,并具备良好心理素质。 4、职业素质:具有正确的艺术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守时讲信用的品质、敬业的精神;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合作的工作能力;具有市场意识和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音乐表演、音乐教学、学术研究等职业能力;知识结构合理、适应性强、具备较强的社会竞争力。 指导方式与要求: 1、采用导师个人负责与指导组集体培养结合的培养方式,学位课程与学位论文并重、系统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法。 2、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每位学生所修的学位课程由导师组确定。每位学生所修的选修课程则由学生本人与导师协商确定,在导师指导下,可在下列范围内选择: (1)本专业所开设的选修课。 (2)本一级学科中其它二级学科开设的学位专业课和选修课。 (3)本校其它学科所开设的学位专业课和选修课。 (4)在外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开设的学位专业课和选修课。 3、导师指导研究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着重培养研究生独立思考、刻苦钻研的能力与精神。 4、为研究生尽可能创造学术交流、学术考察的机会,组织研究生参加相关学术活动,提高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硕士生在入学三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个人的实际,全面考虑,合理安排。对其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教学与科研训练、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研究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要求送交个人培养计划。 第二部分 研究方向与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和选取修课。公共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专业必修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选修课程应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空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来选修课程,以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课程学分计算方式:大于等于16课时为1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应占60%以上。具体学分设置如下: 1、公共课学分不少于8学分(包括外语、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等)。 2、专业必修课与专业实践:不少于36学分。 3、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1、艺术硕士的学科归属 学制及学科方向 学科归属 音乐与舞蹈学之表演型(艺术硕士) 学 制 三年 研 究 方 向 1 声乐Vocal Music 2 钢琴 Piano 3 作曲 Composition 4 器乐 Instrument(手风琴、小提琴、竹笛) 2、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究生课程设置 课程 类别 课 程 名 称 适用研究方向 学 分 拟主讲 教师 时 间 安 排 周 学 时 总 学 时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公共课 1 英 语 各研 究方 向 4 √ 阶 √ 2 72 2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2 外聘 √ 2 36 3 音乐表演理论 2 黄汉华 √ 2 36 专 业 必 修 课 与 专 业 实 践 课 专 业 必 修 课 1 学位论文写作 各研 究方 向 2 郭声健 √ 2 36 2 中国民族民间音乐 2 仲立斌 √ 2 36 3 音乐教育原理 2 郭声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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