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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描述技术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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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企业标准 QB03-2005 岩土工程勘察描述技术规程 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 目录 1 1.1一般规定 1 1.2量尺记录 1 1.3取样与原位测试 2 1.4地下水 3 1.5探井验收及编录 3 2岩石描述 2.1一般规定 3 2.2描述项目 4 2.3描述内容与鉴定 4 3碎石土描述 3.1一般规定 5 3.2碎石土分类 6 3.3描述内容 6 4砂土描述 4.1一般规定 8 4.2砂土分类 8 4.3描述内容 8 5粉土描述 5.1一般规定 10 5.2鉴定与描述 10 6粘性土描述 6.1一般规定 12 6.2现场鉴定 12 6.3描述内容 12 7特殊性岩土描述要点 7.1湿陷性土 12 7.2红粘土 14 7.3软土 14 7.4混合土 15 7.5填土 15 7.6多年冻土 16 7.7膨胀岩土 16 7.8盐渍岩土 17 7.9风化岩和残积土 17 7.10污染土 18 附录A现场记录表 20 附录B标准贯入(动力触探)试验记录表 21 附录C取土器规格及适用地层 22 附录D第四纪地层成因类型符号 23 附录E岩石分类特征表 24 附录F黄土地质年代划分和现场特征表 25 1总则 1.1一般规定 1.1.1现场描述是岩土工程勘察基础工作内容之一,应客观反映所揭露的地层和层位分布,正确记录描述对象的性状、特征及包含物等,为内业资料分析整理提供准确完整的第一手资料。 1.1.2从事现场描述的人员为描述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由本专业技术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应通过本院统一组织学习和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颁发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1.1.3我院所有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的描述工作,必须使用院统一的记录纸和相应的表格样签。描述记录一律使用铅笔,不得用橡皮擦拭,需要改正时,可将更改内容划一横扛,把正确内容在旁边写出。土(岩、水)样签或回次卡可使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 1.1.4现场描述应内容齐全,所有记录栏目都要有印记,不得漏项,严禁事后追记,注意保持记录的整洁。每个勘察点描述完成后,描述员首先自查,确认无误后,在相应的责任栏上签字,及时送交项目负责人。 1.1.5现场作业开展前,项目负责人影响包括描述员在内的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说明技术要点,施工条件和注意事项,预计的勘察点深度和数量,取样和原位测试等,并将搜集了解到的地层、地下水等情况进行必要的介绍。对于其他系统的勘察项目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如果有本规定以外的描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特别加以说明。 1.1.6现场施工过程中,描述员应协助机长调查了解电线、电缆及各种管道等地下掩埋无的分布,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描述时发现异常(如遇溶洞、人防或特殊性岩土等),应在描述中作出记录,并把情况及时反馈给项目负责人。如果需要改变的勘探点性质、深度或位置,必须按照我院现行的技术管理规定进行汇报,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1.2量尺记录 1.2.1粘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以及风化岩,每回次钻进0.5m左右为宜,最多不得超过1.0m。中等风化~未风化岩石回次进尺不宜超过2.0m。每回次记录一次,当出现变层时,应准确记录分层界限。 1.2.2回转钻进进尺控制可采用机上余尺法,任一时刻孔底深度D用以下试计算:D=S-L-H 式中S-钻具总长度(m),包括机上钻杆、钻杆、钻头(或取土器、标贯器)和各种接头的长度总和; L-机台高,孔口表面至钻机转盘顶面的垂直距离(m); H-机台余尺,钻机转盘顶面至钻杆顶端的距离(m)。 1.2.3冲击钻进进尺深度控制可采用刻度标记法,从钻头开始,在吊锤及钢丝绳上,自下而上每隔0.5m用粉笔或其他标记物做出明显连续的标记,起钻前,量测孔口至地面以上第一个标记线的距离,当次孔低深度等于累计标记线尺寸减去该距离。 1.2.4每回次起钻之前,必须量测机上余尺或刻度距离,一边随时掌握当次的孔底深度;如果某一回次深度内发生变层,则变层界限为当次孔底深度减去至变层部位的高度。记录分层界线精度误差不超过±5cm。 1.2.5同一土层中相间成韵律沉积,当薄层与厚层的厚度比为1/10~1/3时,宜定名为夹层,较厚的土层写在前边,如粘土夹粉砂层;当厚度比大于1/3时,宜定名为互层,如粘土与粉砂互层;当厚度比小于1/10的土层,且有规律的多次出现时,宜定名为夹层,如粘土夹薄层粉砂。 1.2.6厚度大于0.5m的层位,应单独分层。 1.3取样与测试 1.3.1为取得高质量的的土试样,应根据钻进地层选用适宜的钻进方法和取土器。在取样之前,认真检查刃口的完整性,铁皮(塑料筒)安装牢靠到位。国内目前常用的取土器规格及性能见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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