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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T 693-2010 贵州省旅游客运服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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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T693—2010

贵州省旅游客运服务规范

2010-10-19发布2010-12-01实施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I

DB52/T693-2010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定义 1

3基本服务规范 1

4行前服务规范 1

5行中服务规范 2

6其他服务规范 2

II

DB52/T693-2010

前言

本标准安装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规范由贵州省旅游局提出。

本规范由贵州省旅游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贵州省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吴迈、刘丹、李青、杨柳。

1

DB52/T693-2010

贵州省旅游客运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对从事旅游客运服务职业行为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在贵州省境内从事旅游客运服务的各类型旅游客运公司、车队及其从业人员。

2定义

2.1

旅游客运服务

旅游客运服务是指旅游客运服务人员在岗服务全过程中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遵守的职业行为,主要包含仪态规范、仪表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环境规范、岗位行为规范。

3基本服务规范

3.1旅游客运服务人员应容貌端庄,修饰得体,衣着整洁美观。

3.2旅游客运服务人员应保持面部洁净、口腔卫生,头发干净、长短适宜,发型符合岗位要求。

3.3旅游客运服务人员上岗时应着装统一,工装干净整洁、外观平整,并佩戴工号牌。不得在乘客面前敞衣、脱鞋。

3.4旅游客运服务人员在面对乘客时,应体态端庄大方。不得在乘客面前有如睡卧、跷脚等不雅姿势。3.5旅游客运服务人员使用引导手势时,应舒展大方,运用自然得体。

3.6旅游客运服务人员应合理使用注视礼和微笑礼。与乘客交流时,宜正视对方,目光友善,表情自然,笑容真挚。

3.7车厢内必须张贴或喷印本公司(队)的全称、联系电话和投诉电话,并设立“乘客意见簿”。

3.8旅游客运服务人员应在不同场合向乘客施行不同的致意礼。行礼时,次序合理,时机得当,自然大方。

3.9旅游客运服务人员应遵守公认的语言规范,应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使用不同的服务语言,服务用语应符合特定的语言环境。

3.10旅游客运服务人员为乘客服务时应使用对方易懂的语言,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称谓恰当,用词准确,语意明确,口齿清楚,语气亲切,语调柔和。

3.11鼓励旅游客运服务人员掌握和运用外语、手语,为不同需求的群体提供更好的语言服务。

3.12旅游客运服务人员应遵章守法,安全驾驶,不能带病驾车、疲劳驾车、超速驾车、违章驾车。

4行前服务规范

4.1接受任务前,旅游客运服务人员主动与导游员了解行程计划和接待团队基本情况,预先掌握天气情况和行程道路状况,做好行前的接待服务准备。

2

DB52/T693-2010

4.2行前,客运服务人员必须对所驾驶车辆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保证车辆设施的完好有效和运行正常。

4.3行前,客运服务人员必须对所驾驶车辆内外部进行全面的清洁,窗帘、座套、头套、脚垫、清洁袋齐全,达到卫生、整洁、清新和美观的要求。

4.4旅游客运服务人员应提前二十分钟到达指定接待地点,调整好车厢内温度,迎候乘客的到来。经核实乘客已经到齐并坐稳后,方可启动车辆。

4.5旅游客运服务人员与乘客见面时,应站在开启的车门边迎侯,站姿端正,微笑着目视客人的到来。4.6旅游客运服务人员应主动的协助客人摆放行李,摆放行李时要做到轻拿轻放、保证完好。

4.7旅游客运服务人员自我介绍时,应面向乘客,手位摆放得体,对客人表示欢迎,并告知本人的姓名、所属的公司(队)、车牌号和联系电话。同时,提醒客人注意乘车过程中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4.8旅游客运服务人员行鞠躬礼时,应面对受礼者,自然微笑,身体前倾到位。行礼时,应准确称谓受礼者,合理使用礼貌用语。

5行中服务规范

5.1旅游客运服务人员行中不能用操作方向盘的手接打手机,在用耳机接听电话时,应尽量把声音放低,以免影响导游的讲解或打扰乘客的休息。

5.2在车辆行进途中,旅游客运服务人员不能与乘客交谈,以免因分散注意力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5.3旅游客运服务人员不能随意将垃圾扔出车窗外,不能在车辆行进中和车厢内吸烟,不能向窗外或车厢内吐痰。

5.4车辆行进途中停靠休息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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