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 - 北京市工商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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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
企业章程须知
一、为方便企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了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章程参考格式。股东可以参照参考格式制定组织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章程中必须具备本须知第二条所列的事项。
二、根据《北京市城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名称和住所;
(二)企业的类型;
(三)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四)企业注册资金;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数额;
(六)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七)股东和非股东在职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八)股份取得、转让的条件和程序;
(九)企业的组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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