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英语科模块教学与考核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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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英语科模块教学与考核要求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实验)》,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教学实际,特制订《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英语科模块教学与考核的要求》,供各地普通高中参照执行。
一、英语课程模块的开设
高中英语课程的设计力求体现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课程设计的宗旨是,在发展学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基础上,提供反映时代发展需要的、多样化的、可选择的英语课程。课程按模块,采用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的课程设计模式,实行证书制与学分制相结合的课程管理模式。但学生要获得学分,必须要通过正式的模块考核,考核合格才可以获得学分。
(一)高中英语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大类:
必修课程的设计以义务教育阶段的五级为基础,通过“综合英语”和“阅读与表达”两类课程的学习,使学生逐步达到七级目标要求。高中英语必修课程共10个学分,学生必需完成10个必修学分,并通过英语七级证书考试(即达到七级水平),即达到英语学科的合格毕业要求。
必修课程按模块1—5顺序开设,每个模块需用10个教学周完成(按每周4学时,9周上课,1周复习考试)。学校也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教学情况作适当的调整。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部分或全部的必修学分,但要通过学校规定的相关考试和考核(答辩),合格者才可以免修。学生在完成必修学分的同时或之后,可以自主选修高中阶段的其它选修课程。
英语选修课程分为两个系列:
选修系列I,在必修模块1~5的基础上,提供选修6~11共6个模块,为需要进一步提高英语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学生设计。学生完成选修6~8模块的学习,可以达到八级目标。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绝大多数将参加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其英语水平应达到八级的要求,因此所有学校应保证开设选修6~8模块。
完成选修9~11模块的学习,可以达到九级目标要求。对于条件较好的学校,鼓励其开设选修9~11模块课程。
选修系列II,为任意选修课程,这个系列的课程分为三类,即语言知识与技能类、语言应用类和欣赏类。系列II中的选修课程不规定学生选修的门类和次序。现阶段各学校可在每类课程中选择开设1至2个模块,在选用同一种版本必修课教材的基础上,学校可以根据教学需要和教材实际选用不同版本选修模块教材,并且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校本选修课,供学生选择修习。
类别 八级目标发展倾向选修 九级目标发展倾向选修 必选 任选 必选 任选 要求与建议 顺序选修
6~8模块
从任意选修的初级翻译、语法与修辞、报刊阅读、英语应用文写作、演讲与辩论、文秘英语、科技英语、信息技术英语、初级旅游英语、初级经贸英语、电子商务英语、英美文学欣赏、英语歌曲影视欣赏、英语戏剧与表演入门等模块中选修2~3个模块 顺序选修
9~11模块
从任意选修中的报刊阅读、英语应用文写作、信息技术英语、电子商务英语、英语戏剧与表演入门、初级翻译、初级经贸英语、初级旅游英语、科技英语、演讲与辩论、歌曲影视欣赏、英美文学欣赏、第二外语等模块中选修3~5个模块 说明:
(1)高中英语课程分为必修课程、系列I顺序选修课程和系列II任意选修课程三个系列,采用模块设计方式。必修课程系列为共同必修课程,分为5个模块,每个模块2个学分、每周4课时,由综合英语和阅读与表达两部分组成,两部分的课时比例应为3:1。选修课程为系列I和系列II.
(2)修完5个必修模块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将获得 10个必修学分,同时达到七级水平。
(3)必修系列课程与系列I选修课程是顺承关系,但是与年级没有对应关系。系列II选修课程可以在任何年级任意选修。
(4)高中英语水平等级分为6、7、8、9四个等级;水平等级与年级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
(5)学生可申请免修共同必修课程的部分或者全部课程,但要通过学校规定的相关考试和考核(答辩),合格者才能获得所申请免修的学分。
(6)系列II选修课程由各校根据自己的条件和学生的需求开设。下列课程供参考:语言知识与技能类:英语语法与修辞初级、英汉初级笔译、英语应用文写作、英语报刊阅读、英语演讲与辩论;应用类:文秘英语、科技英语、社科英语、初级旅游英语、初级经贸英语、计算机英语;欣赏类:英语文学欣赏入门、英语影视欣赏入门、英语戏剧与表演入门、英语歌曲欣赏。
(二)高中英语三年课程模块的开设可参考下表:
级别 必修课程(10学分)
选修课程 系列I
顺序选修课程 系列II
任意选修课程(校本课程) 模块名称
(时间) 周学时 学分 模块名称 周学时 学分 语
言
知
识
与
技
能
类 语
言
应
用
类 欣
赏
类 九级 英语11 高三阶段根据各校情况选修各模块,并制定复习计划 4+1 2 英语10 4+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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