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公告栏.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职业病危害公告栏
一、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 HYPERLINK /view/65492.htm \t _blank 事业单位和 HYPERLINK /view/1445614.htm \t _blank 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 HYPERLINK /view/613690.htm \t _blank 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HYPERLINK /view/20447.htm \t _blank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 HYPERLINK /view/65492.htm \t _blank 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 HYPERLINK /view/56344.htm \t _blank 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 HYPERLINK /view/132878.htm \t _blank 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
2、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制定了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4、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检查实际情况。
5、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按照安监部门部门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6、建立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职业病危害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价。
7、建立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按照《建立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向安监部门申请。
9、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0、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结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1、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三、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总则
为了保证职工的生产过程中安全开展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防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发展,制定本操作规程。
2、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
(1)防尘措施
各除尘设施应有效使用,在接触铝尘的工作地点必须佩带防护用品(口罩、防尘面具、防护眼镜)。
(2)防物理措施
在噪声工作环境下的人员要试用隔音设施。
为接触噪声(≥85dB(A))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噪耳塞。
(3)防化学物质措施
操作人员佩戴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四、职业病危害检测:
生产作业场所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铝金属粉尘,噪声,工频电场等有害因素。
1、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岗位
车间/工段
工艺环节
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
产生部位或岗位
壳体加工
普通车床机加工
铝金属粉尘、噪声、工频电场
数控车床、气枪
自动车床机加工
噪声、工频电场
自动车床
壳体试漏
噪声
空压机
2、健康危害
有害
因素
健康危害
铝金属粉尘
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长期吸人铝粉或含氧化铝的粉尘,长时间滞留于体内,沉积在肺组织导致肺纤维化,称为铝尘肺。铝金属粉尘对鼻咽部有慢性损害
噪声
长期接触噪声可发生进行性的感音性听觉损伤。此外,生产性噪声对某些接触者的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及免疫系统、生殖系统和消化系统也会产生一定的损害。
工频
电场
工频电磁场对中枢神经系统有一定影响。长期接触后会有少部分人出现头昏,乏力、失眠、纳差、多汗、脱发、性欲减退、女性月经紊乱等自觉症状,即所谓疲劳综合症。
3、职业接触限值
接触时间
接触限值[dB(A)]
5d/w,=8h/d
85
5d/w,≠8h/d
85
≠5d/w
85
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容许浓度(GBZ2.1-2007) 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GBZ2.2-2007)
名称
OELs(mg/m3)
MAC
PC-TWA
超限倍数
铝金属粉尘
—
3
2
工作场所工频电场职业接触限值(GB
显示全部